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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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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公告。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6月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授予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5.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根据前述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27.86-0.50=27.36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由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7.86元/股调整为27.36元/股。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本次调整首次授予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授予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公告。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6月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授予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5.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需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确定。截至目前,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合计29.6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明确权益的授予对象,公司拟对上述29.6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授予处理。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亦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需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确定。截至目前,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合计29.6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明确权益的授予对象,公司拟对上述29.6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授予处理。上述取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6月3日通过电子通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瑶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需在《激励计划(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截至目前,鉴于《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部分合计29.6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明确权益的授予对象,董事会同意对其进行取消授予处理。
  该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健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7.86元/股调整为27.36元/股。
  该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健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健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6.7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9%,归属价格为27.36元/股(调整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健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归属的合计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公告。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6月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授予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5.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5%。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但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由于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80万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作废数量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数量为46.76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169%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0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7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169%,归属价格为27.36元/股(经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48.37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1.00万股的0.371%。其中首次授予118.7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9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量的80.00%;预留29.67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74%,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量的20.00%,未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量的20.00%。
  (3)授予价格:27.96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2人,约占公司2024年底在职员工总数446人的13.90%,为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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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④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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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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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相应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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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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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或未完全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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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满足上述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Y)。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公告。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6月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授予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5)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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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变动情况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5%。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实施完毕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授予价格由27.96元/股调整为27.86元/股。
  (2)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授予价格由27.86元/股调整为27.36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进行过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7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9%。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董事李健骁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激励对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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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3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6月2日届满,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6月3日至2027年6月2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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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5%。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3日。
  (二)归属数量:46.7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9%。
  (三)归属人数:60人。
  (四)归属价格:27.36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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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表中“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实际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中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60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符合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拟归属的60名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6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综合以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上述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6.7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9%,归属价格为27.36元/股(调整后)。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已进入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归属价格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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