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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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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华贸物流”)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三名以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相关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且能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主要内容如下:
  (1)提名陈宇先生、祝琳海先生、徐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韩刚、林树、张泽平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刚、林树、张泽平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所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目前在本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其中,候选人林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鉴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的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韩刚先生、林树先生的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14日止,张泽平先生的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9年1月16日止。除上述情况外,其余董事的任期三年。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0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
  至2026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6年2月5日、2026年4月30日、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物流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准备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请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1.1亲自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1.2 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1.3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1.1或1.2所述相应材料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2.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3. 登记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021-63588811
  联系传真:021-63582680
  email地址:ird@ctsfreigh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邮政编码:200003
  (二)现场会议时间预计半天。根据有关规定,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三)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各自登记材料的原件办理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6-017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8日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三名以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现提名陈宇先生、祝琳海先生、徐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__5__票;反对 __0__票;弃权 __0__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本议案中相关董事的选举事项将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三名以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现提名韩刚先生、林树先生、张泽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__5__票;反对 __0__票;弃权 __0__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本议案中相关董事的选举事项将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董事薪酬方案》中2026年度董事薪酬部分的补充和细化,替代前述会议审议的《董事薪酬方案》中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部分内容。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作为《董事薪酬方案》中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部分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部分的补充和细化,替代前述会议审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部分内容。
  本议案关联董事陈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__4__票;反对 __0__票;弃权 __0__票。
  五、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__5__票;反对 __0__票;弃权 __0__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鉴于全体董事均为本保险被保险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关联回避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无偿划转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持续深化内部专业化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主业竞争力的整体部署,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特物流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中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华贸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95%股权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至华贸物流。
  表决结果:赞成 __5_票;反对 __0__票;弃权 __0__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2026年6月29日在上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0号)。
  表决结果:赞成__5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宇先生:历任江苏恒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远空运江苏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海环球空运南京分公司总经理,华贸有限副总经理、成昌有限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祝琳海先生,历任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政研法规处副处长、规划发展部部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战略规划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徐青女士:历任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运营安监管理部常务副部长(主持工作),中铁物总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物流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刚先生:历任上港集团振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兼上港集团振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上港集团振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林树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系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泽平先生:曾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基础教育学院教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师,中国驻马其顿共和国大使馆领事。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科林源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韩刚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需说明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是否届满十二个月。
  六、包括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林树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需说明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是否届满十二个月。
  六、包括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博士学位,且在会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泽平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需说明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是否届满十二个月。
  六、包括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6-019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贸物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主体等(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具体分项责任限额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认的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从保单生效日起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方案权限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因公司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属于责任保险受益人,均需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购买董责险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能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履职提供切实保障,从而提高管理层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购买董责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审议,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 人,公司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 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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