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5 证券简称:中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3日通过专人送出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景新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1《选举景新海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选举杨勇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选举高隆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1《选举葛永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选举刘弘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695 证券简称:中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景新海先生、杨勇利先生、高隆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葛永波先生、刘弘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葛永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已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仍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任期时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景新海,男,194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加拿大里贾纳大学荣誉法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受聘为国家“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曾荣获全国信息产业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景新海先生1977年1月至1982年1月,担任山东省计算中心助理研究员;1982年2月至1984年2月,担任加拿大里贾纳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访问学者;1984年3月至1990年3月,历任山东省计算中心第二研究室主任、总工程师、主任;1991年创建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并出任董事长至今;2002年创建公司并出任董事长至今。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潍坊中创软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济南创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创易联软件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谊普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景新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00万股,通过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创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67.22万股。在关联企业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潍坊中创软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任执行董事、济南创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北京中创易联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除此之外,景新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隆林,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计算机技术专业工程硕士学位。高隆林先生任职公司期间作为专利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9项;作为课题负责人及联合单位负责人承担电子发展基金、“核高基”等多项国家级与省部级课题,荣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高隆林先生1998年7月至2012年5月,历任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事业部软件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构件工程部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雄安中创数字信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隆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21万股。除此之外,高隆林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勇利,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动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杨勇利先生曾担任公司监事;1995年4月至2001年6月,担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2001年7月至今,担任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投资一部经理、旗舰基金部负责人;现任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旗舰基金部负责人、济宁海达信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泰山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长源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中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鲁信康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泓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烟台青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勇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旗舰基金部负责人。除此之外,杨勇利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葛永波,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博士学位,山东大学应用经济学流动站博士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MSU)访问学者。近年来,荣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提名)、全国优秀金融硕士学位论文指导老师、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老师等荣誉称号。在《金融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等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等国家或省部级课题近20项,成果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各类科研教育奖励30余项,多项咨询报告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省发改委等部门或单位采纳应用。1998年6月至2001年9月在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担任高级经理;2004年9月至今历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保险学院院长,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财经大学“海岱学者”拔尖人才,主要从事公司金融与财务管理、资本市场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葛永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刘弘,女,195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获博士学位。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教学名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山东高校优秀共产党员,首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首届泉城学者,山东省高校巾帼建功十大标兵及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入选山东省智库。1998年2月至今历任山东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山东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二级教授,东岳学者拔尖人才,博士生导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点学术带头人,山东省分布式计算机软件新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山东省计算机学会党支部书记,党建与创新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695 证券简称:中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8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未来若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会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执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不得回购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558,19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837,28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8%。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8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以上数据未考虑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等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80,926.7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6,140.66万元,流动资产69,593.95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000万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3.71%、3.94%、4.31%。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5.91%,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如未来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询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会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695 证券简称:中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全体董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对象均已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695 证券简称:中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41-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
  至2026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和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6、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景新海、高隆林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三)登记时间: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6月25日17:00,邮件、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账户号、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41-1号公司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41-1号 邮编:250014
  2、联系电话:0531-81753702
  3、传真:0531-81753668
  4、邮箱:infors_ir@cvicse.com
  特此公告。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