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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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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1、2属于特别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26年6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2日至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0038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邮政编码:300385
  联系人:刘子珑
  联系电话:(022)27641760
  联系传真:(022)2764176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3
  2、投票简称:力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 全 权 委 托 先 生( 女 士 ) 代 表 我 单 位(个人 ) ,出席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由于2022年及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71,14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规定回购671,14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次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2、申报时间:2026年6月10日起45天内(9:00-12: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22-27641760
  5、邮箱:lisheng@lishengpharma.com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职务调整原因,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71,14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4.2022年11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74)。
  5.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
  6.2022年12月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83)。
  7.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12月9日为本激励计划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授予153.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6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发布《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已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向81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53.8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发表意见认为,力生制药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9.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28.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9元/股。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解锁条件及业绩考核的条件与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和解锁及业绩考核的条件相同。本次授予股票数量未超过预留数量总和,本次授予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人员因工作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在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并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回购注销相关手续。2024年3月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11.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异议。
  12.2023年10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1)。
  13.2023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04日。
  14.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价格与数量的议案》,调整后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0.84万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的价格为9.11元/股;调整后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76万股,调整后预留部分的价格为8.49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4年7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价格与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15.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在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并于2024年12月24日完成回购注销相关手续。2024年12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16.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部分7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684,499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并于2025年1月10日完成相关手续上市流通。2025年1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17.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在2025年2月5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并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回购注销相关手续。2025年3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18.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11元/股调整为8.7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由8.49元/股调整为8.14元 /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因离职及退休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1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5年8月2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该议案在2025年09月08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上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 月28日完成回购注销相关手续。2025年10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19.2025 年11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预留授予部分1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12 ,728 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20.2025年12月0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该议案在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上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1 月27日完成回购注销相关手续。2026年1月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1.2025年12月0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6人,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3,044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26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公告栏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人数为150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3.2025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由独立董事方建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2025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2025年2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该议案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5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已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向147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577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5年2月26日。
  7.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59元/股调整为10.24元/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在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28日完成回购注销相关手续。2025年10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8.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该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5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85),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5日在公司公告栏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人数为22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10.2026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已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74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6年1月9日。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预留部分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职务变动等原因,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进行回购注销,涉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136股,回购价格为6.5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离职而回购的股份不支付利息);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10股,回购价格为6.03元/股,公司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另行支付给激励对象。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6名激励对象、预留部分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职务变动等原因,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进行回购注销,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6,000股(含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7.7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离职及绩效考核未达标职务调整而回购的股份不支付利息)。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5,236,117.49元。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671,146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8,964,215股减少至308,293,06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预留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71,146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55元/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03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为7.78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法律意见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尚需就回购注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2.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以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及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2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2022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76元/股调整为6.5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由8.14元/股调整为6.03元/股;2024年授予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由10.24元/股调整为7.78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由600,712股调整为720,854股;预留部分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由228,872股调整为274,646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含预留部分)由6,450,000股调整为7,740,00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提案》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提案》。鉴于公司上述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及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章 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P仍需大于1;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因此,调整后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8.76-0.30-0.60)÷(1+0.2)=6.5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8.14-0.30-0.60)÷(1+0.2)=6.03元/股;调整后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10.24-0.30-0.60)÷(1+0.2)=7.78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章 二、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因此,调整后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600,712*(1+0.2)=720,854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228,872*(1+0.2)=274,646股;调整后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6,450,000*(1+0.2)=7,740,000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回购价格及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法律意见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尚需就回购注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数量以及原因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6年6月24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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