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6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291072、B886868578)所持有的1,58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289727),过户价格为7.12元/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5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9%。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购买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等议案,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2025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868578)所持有的46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0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289727),过户价格为7.12元/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0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0%。 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锁定期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且满足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解锁条件后,一次性解锁。 根据上述锁定期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锁定期于2026年6月4日届满(不包含预留授予人员)。 三、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及首次授予部分解锁情况 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具体如下: ■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的解锁条件已成就。44名持有人均符合解锁条件,因此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可解锁的权益份额共计1,124.96万份,对应股份数量为158.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 四、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于2026年6月4日届满,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场情况等因素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权益份额,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份额进行分配。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发生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解锁条件是否成就进行了核查,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的持有人均满足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本次解锁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资格合法、有效。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