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炎洲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4人,列席4人,独立董事包文兵先生、沈永建先生均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亮、吴军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