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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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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80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1997年的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十多年来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全国百强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
  首席合伙人:李秀峰;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0人。
  中瑞诚2025年度业务收入35,46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981.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066.46万元。
  2025年度为1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716万元;为14家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324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2025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2025年度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2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最近三年中瑞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谌秀梅,现任中瑞诚合伙人,2015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楼敏,现任中瑞诚合伙人,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2年11月开始在中瑞诚执业,最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梅秋,现任中瑞诚高级审计经理,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3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21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上述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实际审计过程中的人员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共计25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6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瑞诚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6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中瑞诚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请中瑞诚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瑞诚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
  (三)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8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诉讼事项所处的阶段:经初步统计,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及子公司本次新增诉讼事项共计6起,涉案金额约521.94万元(未经审计),处于尚未开庭、已调解正在执行的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事项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共计6起,其中:尚未开庭5起,涉案金额249.43万元;已调解正在执行1起,涉案金额272.51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至2026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048、058;2025-004、013、046、076、088、096、098;2026-002、006、010、023、034、051、065、073)。近期,公司对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整理归纳,并再次对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梳理,本次新增诉讼事项共计6起,涉案金额约521.94万元(未经审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3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
  单位:万元
  ■
  除上述进展外,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也在陆续解决中。
  二、本次新增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新增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诉讼事项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共计6起,其中:尚未开庭5起,涉案金额249.43万元;已调解正在执行1起,涉案金额272.51万元。
  上述部分诉讼事项的涉案金额系对方当事人起诉时主张的金额,不代表公司最终需承担的责任,实际影响将以法院最终生效判决或裁决为准;且部分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其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8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短期内剧烈起伏波动,交易风险高度累积。公司多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8日至5月12日累计涨幅达24.16%,5月13日至6月3日跌幅达16.44%,其中4月28日、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5月7日跌停,5月8日涨停,5月13日、5月26日跌停、6月5日涨停。公司股票出现剧烈波动,股价大幅起伏已积累较高交易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及各类潜在风险,请务必充分了解公司相关风险情况,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问询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问询函作出回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事项目前仍处于补充完善材料阶段,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于2026年3月4日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5年末净资产为-3,000.00万元至9,000.00万元,后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2025年度报告,当期经审计净资产为5,049.42万元,不排除可能存在因进一步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四、债权人在正平股份预重整期间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正平股份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五、公司矿产资源开采能力不足。
  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公司开采能力不足,矿产资源开发未来需大规模投入建设和运营,但公司目前无充足资金、人员及设备等用于后续开采,矿产资源后续开采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受制于资金投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外部环境、人员缺乏等多重因素影响,矿产资源后续开发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六、采矿权被冻结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生光矿业与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探局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已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审理过程中,青海地勘局为保障其债权实现,可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案涉采矿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法院依法作出相应保全裁定,案涉采矿权存在被采取冻结等权利限制措施的可能性。若后续相关法律程序依法推进,不排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案涉采矿权的相关财产性权利被依法处置的可能。
  七、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已正式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八、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为部分债权申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债权申报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涉及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债权申报及调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如贵州金九金、隆地电力等均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范围。考虑到相关子公司业务规模较大,涉及债务较多,因相关公司未被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债权申报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7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金煜坤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对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78万元。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相同类别的交易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
  注2:公司与青海金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34万元,其中534万元为以前年度已审批,至今未支付的余额,详见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2020-024、2021-019、2022-016、2023-026)。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青海金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40745927660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李忠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21层。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金生光,实控人金生辉共同控制的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集团”)的控股孙公司。
  2、青海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90009164576XJ
  成立时间:2014年6月6日
  法定代表人:李忠虎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
  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八一东路11-1室
  主营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场地租赁服务;停车服务;汽车及汽车配件的销售;货运信息服务;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物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金生光,实控人金生辉共同控制的金阳光投资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青海金阳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9006791574841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李忠虎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00万元。
  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八一东路11号。
  主营业务:电子铝箔、氧化铝粉、电子原件、精细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黑色、有色金属加工生产及销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机械设备租赁(不含特种设备)(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金生光,实控人金生辉共同控制的金阳光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4、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679155905J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10日
  法定代表人:李忠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
  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8楼。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国内贸易、国际贸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运输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商业运营管理,食品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金生光,实控人金生辉共同控制的公司。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关联方未出现违约情形,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物业服务、租赁办公楼及车辆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上述关联方之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79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度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事项
  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孙公司等)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以下业务:
  1、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固定资产抵押借款、应收账款保理、并购借款、融资租赁、经营性项目借款、供应链融资、股权质押借款、商票保贴、存单质押借款、市场化债转股等业务。
  2、非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开工预付款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非金融机构商业保函、银行信贷证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贷款意向函、国内外银行信用证等业务。
  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拟采取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二)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
  1、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全资子/孙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其中负债70%以下的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负债70%以上的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1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孙公司相互调剂使用。
  3、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中负债70%以下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1亿元,负债70%以上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9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对不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调剂使用。
  (三)被担保人
  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等。
  (四)担保方式
  1、公司可以为下属企业担保,下属企业可以为公司担保。
  2、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
  金生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21,255,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315%。
  金生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46,228,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76%。
  李建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5,002,9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44%。
  王生娟,金生辉配偶,持有公司股份827,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82%。
  3、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及其下属企业可以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金生光持有其70%股权,金生辉持有其30%股权)持有公司股份10,4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28%,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李忠虎,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国内贸易、国际贸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运输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食品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汇盛源”,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路绿苑小区悠然居2B号楼2单元2层1号,法定代表人李波,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人、高管及其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
  6、具体担保方式以公司及下属企业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实际发生业务所签订的相关担保手续为准。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高管、金阳光投资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企业未提供反担保,符合上述规定,因此上述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没有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上述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没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上述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的费用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关联方及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三、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关联方及其他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未要求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及其他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累计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125,846.20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492.29%。
  五、其他
  公司现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及下属企业在办理融资事宜时,将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77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于2026年6月5日在西宁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田世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制度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煜坤回避表决,议案获通过,同意公司对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78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于2026年6月26日以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8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6年4月30日、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的持股凭证,以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的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通过传真方式或邮件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
  (四)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8:30至12:00,14:30至18:00)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二)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冶先生,电话:0971-8588071,传真:0971-8580075;
  (三)邮箱:zplqzqb@126.com
  (四)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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