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北软路1003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谢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张艳萍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收购参股公司上海开普勒机器人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取得控制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含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超2/3通过。 2、第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中,不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伟、陈威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