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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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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6-028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599号春秋航空总部办公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除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上还将听取《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至议案8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和1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4月11日、2026年4月30日及2026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将于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7、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投票,本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公司收到信件并以电话确认为准,电子邮件登记以公司收到邮件并以邮件回复确认或以电话确认为准。
  (二) 登记时间
  2026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599号春秋航空总部办公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335
  电话:021-32315288
  电子邮箱:ir@ch.com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为节约成本,请参会股东自行准备会议用的纸和笔,会议现场有投影,如果需要纸质会议材料,请股东自行打印。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6-02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6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王正华、王煜、张秀智、王炜、王志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若山、郑培敏、陈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前述董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上述八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正华,男,194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曾先后担任上海市长宁区团委副书记、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地区办副主任、遵义街道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王正华先生于1981年创立上海春秋旅行社,任社长;1987年至今担任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董事长;2004年创立春秋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航有限”)。王正华先生现任春秋国旅董事长、春秋航空董事等职务。王正华先生曾先后获得1992至1993、1994至1995、1996至1997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1998年获上海市终身劳动模范称号,于2018年荣获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评选的“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称号。
  王煜,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毕业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曾先后在罗兰贝格、毕博、翰威特等公司任职。现任全国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春秋国旅副董事长、春秋航空董事长等职务。王煜先生于近年来荣获多项国家及省市级荣誉称号,包括“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奉献奖”“第六届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第一届慈善奖慈善楷模”“上海市优秀企业家”“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等。
  张秀智,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先后担任春秋国旅国内部经理、副总经理、春秋包机总经理、春秋航空总裁等职务。现任春秋国旅副董事长、春秋航空副董事长等职务。
  王炜,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毕业于日本下关市立大学。曾先后担任日本能率协会综合研究所(JMAR)(中国)咨询顾问、主任;日本能率协会咨询公司(JMAC)(中国)企划室长、市场和企划部部长。2011年起担任春秋航空日本株式会社筹备室室长、社长、会长;春秋国旅日本地区总代表;春秋国旅副总裁。现任春秋国旅董事兼总裁、春秋航空日本株式会社会长、春秋航空董事。
  王志杰,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航空发动机工程硕士学位,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曾先后担任原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机务部工程师、机务部工程技术经理、总工程师。2005年起担任春航有限副总裁、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春秋航空董事兼总裁、春秋国旅董事。
  李若山,男,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毕业于厦门大学。1989年7月至1997年9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1997年10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生导师、教授,现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春秋航空独立董事。
  郑培敏,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职于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现任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委员、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春秋航空独立董事。
  陈峰,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先后任职于海军潜艇学院、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懋律师事务所,现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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