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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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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提案3.00审议未通过。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75人,代表股份数量452,889,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3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434,648,2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3人,代表公司股份18,241,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520,0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反对3,310,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3%;弃权5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74,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反对3,310,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5%;弃权5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
  本议案审议通过。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87,0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反对3,353,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41,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反对3,353,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8%;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本议案审议通过。
  3.00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本议案审议未通过。
  4.00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520,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反对3,28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3%;弃权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75,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反对3,2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弃权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
  本议案审议通过。
  5.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90,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996,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7%;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6%;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
  本议案审议通过。
  6.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90,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45,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7%;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6%;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
  本议案审议通过。
  7.00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69,4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反对3,3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2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6%;反对3,352,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8%;弃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于2026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勇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5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6-007)、《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将前次股东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说明公告》(2026-02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2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前次股东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股东会未获通过的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经会议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未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二、提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仍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议案内容无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7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超过3000万元,占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
  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必要性
  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重新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认为《报告》所列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材料、销售商品、关联存贷款等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持续生产经营的有力保障。相关交易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与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同意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再次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中,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信息有误,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和2026年5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18)和《关于将前次股东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说明公告》(2026-020)中议案《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表决结果信息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更正后: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2.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披露的《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6-019)中《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信息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更正后: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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