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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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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9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子公司多在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及担保协议后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批提款,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性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2026年5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司提供了总计4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主要包括:
  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中,江苏锂源、山东锂源、南京锂源为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的全资子公司,常州锂源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常州锂源股权结构如下: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和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39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
  2、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
  ■
  3、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注1: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注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常州锂源为江苏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本金、附属资金成本、维权实现费用等。
  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2、公司为江苏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9,000.00万元
  担保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公司为山东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9,000.00万元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4、公司、常州锂源为南京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本金、附属资金成本、维权实现费用等。
  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江苏锂源、山东锂源和南京锂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江苏锂源、山东锂源和南京锂源的母公司常州锂源的其余少数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低于10%,其中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的关联方,与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为公司管理层参与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目前尚未实缴出资,不享有股东权益。公司对江苏锂源、山东锂源和南京锂源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常州锂源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也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对担保业务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包括:设立专职岗位对担保台账进行动态记录与管理;建立项目准入评估机制,通过多维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用途合规性、还款来源可靠性、现金流量充足性等核心要素)开展可行性论证;严格履行偿债能力审查程序,通过持续追踪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及财务变化,审慎评估被担保对象债务履约能力等。该管控体系旨在通过动态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担保业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相关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和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6.61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70.90%,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1.94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54.41%。
  截至2026年5月31日,下属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8.84%。
  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0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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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5日和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0、12、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7-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01-8.0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秦建、沈志勇、张羿回避表决;议案8.01-8.06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吕振亚、秦建、沈志勇、张羿对涉及关联的子议案分别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6、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7、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8、联系人:许嫣然
  联系电话:025-85803310
  邮 箱:lpkj@lopal.cn
  (二)H股股东
  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见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进入会场进行登记;
  3、凡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6-05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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