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元南路6号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科研楼D区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邵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邵志刚先生、林赫先生、黄胜忠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总会计师陈朔帆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锦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授权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投票通过。 2、本次股东会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均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投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安琪、王文雯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