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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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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阳锂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不超过10,000万元提供全额担保,公司关联方圣阳锂科的其他股东山东国惠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惠科创”)按公司实际担保金额的45%提供相应反担保。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期限及方式等内容,由公司、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反担保金额、期限及方式等内容,由公司与反担保方协商确定,以各方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相关担保和接受关联方反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6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圣阳锂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国惠科创、圣阳锂科签署了《反担保合同》。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圣阳锂科向北京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与《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提款期间一致,公司与国惠科创、圣阳锂科签署了《反担保合同》。
  三、担保合同与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4、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保证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保证人:山东国惠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借款人: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反担保金额及范围:公司依据《最高额保证合同》向北京银行代偿的贷款本金的45%部分以及其他应付款项总额(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的45%部分。
  3、反担保保证期间:自公司实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之日起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3,343.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担保、诉讼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担保合同》
  2、《反担保合同》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3,868,9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共计18,154,759.72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若在上述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3,868,9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张雁渝、张赟
  咨询电话:0537-4435777
  传真电话:0537-4430400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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