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6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建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债代码:110100
  ● 转债简称:龙建转债
  ● 转股价格:4.63元/股
  ● 转股期:2026年7月28日至2032年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4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96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龙建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339,622.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660,377.37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1月28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6年7月28日至2032年1月21日止。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3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2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10100”,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5月22日起算,截至2026年6月4日收盘,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3.70元/股),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可能触发“龙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触发“龙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