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发来的《减持股份实施进展告知函》,珠海明骏于2026年6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79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4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7662%。 本次变动前,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董明珠女士合计持有1,014,846,2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1177%,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1705%,本次变动后,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董明珠女士合计持有972,053,1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3537%,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4043%,其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