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6月4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本行于2026年5月28日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截至2026年6月4日收到全体董事的书面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曹利群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曹利群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曹利群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曹利群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任职期限三年,自本行股东会选举其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之日起计算。作为本行非执行董事,曹利群女士不在本行领取薪酬。本项提名将提交本行股东会选举。 曹利群女士,1971年5月出生。2020年进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自2020年1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0年10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其中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挂任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01年3月至2010年10月先后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法规处、管理检查司非金融机构检查处、综合业务处工作。曹女士是经济师,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本次会议同意曹利群女士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期相同。 二、关于提名唐炜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唐炜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唐炜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唐炜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任职期限三年,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监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计算。作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唐炜女士不在本行领取薪酬。本项提名将提交本行股东会选举。 唐炜女士,1973年2月出生。2023年3月至今先后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资管机构监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托监管部副主任;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托监管部副主任;2000年8月至2016年4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一部、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信托监管部工作。唐女士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国际与发展经济学硕士学位。 本次会议同意唐炜女士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期相同。 三、关于提名杨强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杨强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杨强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杨强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任职期限三年,自金监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计算。本项提名将提交本行股东会选举。 杨强先生,1961年12月出生。现任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范式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及非执行董事,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理工大学人工智能高等研究院院长、人工智能讲座教授、首席人工智能官,香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会理事长,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副理事长。曾任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顾问兼首席人工智能官,华为诺亚方舟实验室创始主任。此外,杨先生曾经担任国际人工智能联合会(IJCAI)主席,人工智能促进学会(AAAI)执行委员会成员及会议主席,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计算机科学系终身副教授,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终身副教授、工业研究讲座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及工程学系主任及讲座教授等职。杨先生是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人工智能促进学会(AAAI)、美国计算机学会(ACM)等多个国际学会会士,以及加拿大皇家学院(RSC)、加拿大工程院(CAE)院士,获北京大学天体物理学学士学位,美国马里兰大学天体物理学硕士学位、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1939 证券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 (二)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14:3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香港九龙么地道64号九龙香格里拉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会议还将听取以下报告: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2025年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3. 中国建设银行2025年度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报告;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本行董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9日、2026年6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决议议案:9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7、8、10 (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会议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股东应当以合计拥有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选举独立董事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H股股东会会议通函。 ■ (二)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本行董事会邀请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二) 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三) 拟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的A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建议填妥及签署回执(附件3),并于2026年6月16日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四) H股股东的会议登记方法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通函。 (五)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14:30开始,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3:50至14:30,登记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香港九龙么地道64号九龙香格里拉大酒店。 六、其他事项 (一) 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可于2026年6月23日或之前,将与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事项或本行经营业绩相关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投资者关系邮箱:ir@ccb.com。本行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对股东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回应。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8610)66215533 传真:(8610)66218888 (三) 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附件1: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回执 附件1: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请将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26年6月25日14:30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在出席会议时需出具原件。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相关议案作为议案组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会议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议案组,合计拥有的选举票数为200票。 三、股东应当以合计拥有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5.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下表所示: ■ 附件3: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回执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回执 ■ 注:1.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建议于2026年6月16日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