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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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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瑞茂 公告编号:2026-069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或“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54,443,2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51.02%。郑州瑞茂通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602,702,432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08.70%,占公司总股本的55.47%。
  ● 郑州瑞茂通及万永兴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5,693,2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53.90%。郑州瑞茂通及万永兴先生累计被司法标记股份455,6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77.80%,占公司总股本的41.93%;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130,043,265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22.20%,占公司总股本的11.97%;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13,136,075,104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2242.83%,占公司总股本的1208.88%;累计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13,721,768,369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2342.83%,占公司总股本的1262.78%。
  ● 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88,37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63.35%。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标记股份455,6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66.19%,占公司总股本的41.93%;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130,043,265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8.89%,占公司总股本的11.97%;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13,136,075,104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908.28%,占公司总股本的1208.88%;累计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13,721,768,369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993.37%,占公司总股本的1262.78%。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和标记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和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和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
  注:“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13,136,075,104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908.28%,占公司总股本的1208.88%。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了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存在逾期情况,郑州瑞茂通无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终止信用评级。郑州瑞茂通因逾期问题涉及的诉讼或仲裁纠纷正在积极协商中。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但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比例较高,如上述股份后续涉及相关处置,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控股股东目前正在积极妥善解决上述相关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瑞茂 公告编号:2026-067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
  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任期届满离任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章显明先生自2020年6月23日起担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其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因此章显明先生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章显明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章显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章显明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章显明先生将继续履职。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金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金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如该提名获股东会批准,金高峰先生将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同意金高峰先生在当选独立董事后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高峰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金高峰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金高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附件:金高峰先生简历
  金高峰,男,兰州大学法律硕士,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金高峰先生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截至目前,金高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瑞茂 公告编号:2026-066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4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万永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金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章显明先生自2020年6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因此章显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金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如该提名获股东会批准,金高峰先生将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同意金高峰先生在当选独立董事后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高峰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14:30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北龙湖如意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附件:金高峰先生简历
  金高峰,男,兰州大学法律硕士,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金高峰先生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截至目前,金高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瑞茂 公告编号:2026-070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期,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已100%被司法标记/冻结,以及被多次轮候冻结,如后续涉及相关处置,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 公司存在多笔债务逾期及诉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金融机构逾期和票据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后续可能还会发生债务逾期、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
  ● 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和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公司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受公司债务逾期及诉讼等事项影响,公司各品类业务销售量下降。公司煤炭供应链管理业务分为国内业务和国际业务(包括进口业务和转口业务),其中,国内业务及进口业务基本停滞。由于石油化工行业盈利空间被不断压缩,公司主动缩减石油化工相关业务规模。公司原有大豆采购加工相关业务暂无法继续推进,目前已就委托加工合作达成一致意见,但具体业务尚待开展,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减少90.6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瑞茂通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已100%被司法标记/冻结,以及被多次轮候冻结,如后续涉及相关处置,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控股股东正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以寻求相应的化解方案,如后续触及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逾期及诉讼风险
  公司存在多笔债务逾期及诉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金融机构逾期和票据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后续可能还会发生债务逾期、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并持续推进妥善解决,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五、退市风险
  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和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公司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瑞茂 公告编号:2026-068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北龙湖如意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2日
  至2026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26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北龙湖如意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贾女士
  3、电话:0371-55527242
  4、传真:0371-55591374
  5、邮箱:ir@ccsoln.com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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