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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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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192元(含税) 每股转增0.1股 ● 相关日期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21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33,462,49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9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02,479.9616元,转增33,346,25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66,808,748股。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QM5 LIMITED、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David Fan(范湘龙)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92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92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相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第(1)项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72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企业所得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72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72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192元。 (6)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来源为公司股本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366,808,748股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1755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8266088 电子信箱:ir@sanyou-medical.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3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33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9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950,1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892,778.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8,057,38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4年12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月17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9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32,8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4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3,999,988.12元,扣除不含税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人民币8,209,999.82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869,860.7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920,127.60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05,297,388.31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人民币8,702,599.81元,含增值税),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121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管,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结项的募投项目“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税费等费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对应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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