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出日期:2026年6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26年6月9日自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原《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者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6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原《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原《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的第6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后续每个封闭期为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的第6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最后一次生效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持有的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请投资者到各销售机构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相应的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5)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htzg.com。 2)拨打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1。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 国泰海通砂之船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战略配售份额限售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国泰海通砂之船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508602 基金简称:国泰海通砂之船商业REIT 场内简称:砂之船 扩位简称:国泰海通砂之船商业REIT 业务类型:场内份额限售 生效日期:2026年6月4日 二、限售投资者具体信息 国泰海通砂之船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持有的战略配售份额已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1号一一发售上市业务办理》(2026年4月修订)的要求办理完成限售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REITs场内份额限售 ■ ■ 注:上述限售期自本基金份额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REITs场外份额锁定 本基金战略投资者均通过场内证券账户认购,无场外份额锁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在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限售解除前,上述战略投资者不得办理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上述战略投资者持有的战略配售份额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可以通过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限售解除前5个交易日披露解除限售安排。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gthtzg.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21)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