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6月2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授信期自相关合同订立日起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1至7层101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0023403号)为公司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整体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10层1002-1”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8号院1号楼24层2404”,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步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内容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于该次股东会上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安排,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10层1002-1”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8号院1号楼24层2404”,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步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逐项说明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内容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授信期自相关合同订立日起2年。此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公司已批准的2026年度信贷计划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数讯”)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房产为公司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10层1002-1 4、法定代表人:张旭光 5、注册资本:66,158.0313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1年03月12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为公司在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1至7层101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0023403号)为公司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抵押担保期间同授信期间。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授信期自相关合同订立日起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1至7层101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0023403号)为公司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除了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情形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曾对公司之外的企业进行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累计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5%;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7,500万元(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16,8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4%。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说明: (1)上述提案1.00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将相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邮箱地址:ir@ronglian.com)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6月15日17:00前发送至该邮箱,并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1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1层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公司邮编:100015 (4)联系人:邓前 (5)联系电话:400650949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2。 2、投票简称:荣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注:1、在提案对应的表决意见空格内打“√”,每一提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之一,多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