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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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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17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本次发行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6年6月1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4、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中金公司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获授权主承销商可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00%(不超过109,467,500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15.00%(不超过839,250,974股)的股票,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将在2026年6月11日(T-1日)《发行公告》中披露,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6月15日(T+1日)《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十一、超额配售选择权”。 15、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惠科股份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20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惠科股份”,股票代码为“00139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 2、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729,783,474股,发行股份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不超过109,467,500股)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839,250,974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297,834,736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407,302,236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64,891,737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中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5,424,237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85%;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9,467,5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8,935,0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6.1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是否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中金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6年6月9日(T-3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网下投资者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eipo.szse.cn,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6月8日(T-4日)的中午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只有符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向其进行配售。 5、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6月11日(T-1日)进行网上路演回答公众投资者的问题,回答内容严格界定在《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内,具体信息参阅2026年6月10日(T-2日)刊登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6、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购数量为200万股,申购数量超过2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10,0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10,0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39.15%。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5月31日)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2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即2026年5月31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2026年5月31日)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6月11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关联方核查结果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9、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6年6月12日(T日)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0、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2026年6月16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6年6月4日(T-6日)登载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29,783,47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20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惠科股份”,股票代码为“00139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组成。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包括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及个人投资者。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请见本公告“三、(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5、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729,783,474股,发行股份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109,467,500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839,250,974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297,834,736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407,302,236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三)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64,891,737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中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5,424,237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85%;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9,467,5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8,935,0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6.1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是否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回拨情况确定。 (四)初步询价时间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26年6月9日(T-3日)的9:30-15:00。网下投资者可使用CA证书登录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网下投资者资格 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实施细则》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 只有符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结束后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相关核查文件。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六)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6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4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应通过中金公司IPO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https://zczipo.cicc.com.cn/)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资料。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设定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 (八)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1、发行时间安排 ■ 注: 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的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2、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6月4日(T-6日)至2026年6月8日(T-4日),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通过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网下路演推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过《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 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 网下路演推介阶段,除发行人、主承销商、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及见证律师以外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下路演推介不向投资者发放或变相发放任何礼品、礼金、礼券等。主承销商对面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资者的路演推介过程进行全程录音。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一对一路演推介的,应当记录路演推介的时间、地点、双方参与人及主要内容等,并存档备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6月11日(T-1日)进行网上路演回答公众投资者的问题,回答内容严格界定在《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内,具体信息参阅2026年6月10日(T-2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3)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64,891,737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2026年6月10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金惠科股份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惠科股份1号”)、中金惠科股份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惠科股份2号”)。 2026年3月26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中金惠科股份1号和中金惠科股份2号合计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72,978,347股。 (1)中金惠科股份1号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金额不超过22,23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参与人员姓名、担任职务、入职时间、认购金额与持有比例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中金惠科股份1号为权益类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注2:中金惠科股份1号参与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代缴单位与其劳动关系所属公司一致; (下转A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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