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国联周期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重要提示 1.国联周期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国联周期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44号),注册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保有的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所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或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以后继续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4.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5.本基金的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本基金自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5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8.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下同),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10亿元的,本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首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0.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办理注册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1.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国联周期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非直销机构销售本基金的相关信息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调整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在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 160 6000 或 010-56517299)咨询详情。 17.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 (1)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因此股市、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在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3)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4)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6)港股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将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港股,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度和总额度限制。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度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7)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8)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1〉流动性风险 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信用衍生品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 〈2〉偿付风险 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间,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 〈3〉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的债券主体经营状况或利率环境发生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 (9)参与融资交易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融资交易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审慎经营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10)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联周期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联周期优选混合发起 基金代码:国联周期优选混合发起A代码:027498 国联周期优选混合发起C代码:027499 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二)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三)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保有的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所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或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以后继续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四)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五)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各个网点同时公开发售。 1.直销机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见本公告“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部分。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减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届时管理人将及时公示。 (六)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5日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两类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在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前端认购费用,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前端认购费用;投资者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而是从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保有的该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认购除外),具体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1、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1)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则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募集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3)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募集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人通过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金额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5.00)/1.00=10,005.00份 即:该投资人通过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金额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元,则其可得到10,005.00份A类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则其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8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80%)=9,920.63元 认购费用=10,000.00-9,920.63=79.37元 认购份额=(9,920.63+5.00)/1.00=9,925.63份 即:该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金额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9,925.63份。 例3:某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金额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5.00)/1.00=10,005.00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金额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元,则其可得到10,005.00份C类基金份额。 (二)认购的数额限制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本基金募集规模设置上限。募集期内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比例确认或其他方式进行确认,具体办法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公告。 按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如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 1.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开户需提交如下材料: (1)《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必须为储蓄卡或存折,不得使用信用卡); (4)《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5)《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6)《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7)如需登记与股东账号卡相关联的中登基金账户,需提供证券账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仅为非居民或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投资者,须填写《CRS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9)未成年人申请开立基金账户,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申请人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收入证明、劳动关系合同等证明材料。 ②其他未成年人需提供以下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并在账户业务申请表“实际控制人”及“代办人”处填写监护人信息: A.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 B.《监护人认可未成年人投资行为声明》。 C.户口本复印件,其中监护人与申请人登记在同一本户口本中,且监护人与申请人为“父母与子女”关系,并加盖当地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D.如不能提供户口本,或户口本中未能有效说明监护人与申请人之前关系的,或者监护人与被申请人关系不为“父母与子女”关系,则需提供以下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之一: a.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法院判决书; b.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c.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证明原件(盖章); d.指定监护的相关文件(如直销柜台不能判断,可由法律合规部协助审核)。 (10)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在境内工作、居住满一年,并提供居留证、就业证复印件,或提供在职收入证明原件、最近6个月完税证明或银行代发工资最近6个月对账单等证明材料; (11)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应提供投资者与代办人双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同时提供投资者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认购本基金产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交易业务申请表》; (2)申请认购当日交易时间内需提供有效的划款凭证或划款指定; (3)个人投资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远程委托办理业务的,需提供本人手持开户证件原件的照片;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应提供投资者与代办人双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同时提供投资者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 1.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或自营账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 (1)《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关业务资料; (3)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银行信息材料复印件; (5)《机构预留印鉴卡》,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6)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机构授权委托书》; (8)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9)《投资者权益告知书》; (10)《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11)《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12)《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3)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或以其他类型证件办理开户的机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4)如需登记与股东账号相关联的中登基金账户,还需提供证券账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5)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的,还需提供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 (16)税收居民身份为消极非金融机构的投资者需填写《CRS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或仅为非居民的投资者,需填写《CRS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17)机构为其管理的产品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时,除机构投资者开户所需资料外,还提供以下资料: ①《产品信息表》; ②产品成立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2.认购本基金产品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交易业务申请表》; (2)需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供划款凭证或划款指令。 (三)直销柜台办理业务特别说明 1.认购期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投资者认购基金前,应通过汇款转账的方式将足够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直销账户: 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3419027305242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345 3.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划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办理直销基金业务须使用本公司模板的表单,直销表单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直销柜台获取。 4.注意事项 (1)直销柜台的认购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基金募集期交易日17:00,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在交易时间内将足额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并将划款凭证或指令提交至直销柜台。若提交申请当天资金未足额入账,该笔申请将自动取消。提交划入直销账户的资金不计利息。投资者划款账户须为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或开户失败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资金小于其申请认购金额的; ④在发行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的情形。 (4)投资提示 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直销柜台获取申请材料,按照要求办理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五)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业务的流程与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退款事项 (一)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的资金晚于规定的资金最迟到账时间到账; 5.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的情形。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投资者需填写《资金退出申请书》,申请将该笔认购无效资金划往投资者来款的银行账户。 (三)募集失败: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2亿份,募集资金金额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200人,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五、清算与交割 (一)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六、发售费用 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6号大百汇广场31层02-04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010-56517000 传真:010-56517001 联系人:肖佳琦 网址:www.gl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3月3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王小青(拟任)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4006195555 传真:0755-83195201 (三)登记机构 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6号大百汇广场31层02-04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010-56517000 传真:010-56517001 联系人:李克 网址:www.glfund.com (四)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仅A类基金份额) (1)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6号大百汇广场31层02-04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010-56517002、010-56517003 传真:010-64345889、010-84568832 邮箱:zhixiao@glfund.com 联系人:秦夏禹、张美婷 网址:www.glfund.com (2)微信服务号“国联基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服务号“国联基金”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微信服务号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2)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服电话:400-003-5811 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方磊 电话:021-50810673 联系人:毛善波 客服电话:400-711-8718 4)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203号4楼南部4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广场2座16楼01、08单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服电话:400-168-1235 5)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A栋2单元5层17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兴业西路CCDI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陈成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6)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服电话:400-610-5568 7)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期航二街2号101房 法定代表人:陈彤 客服电话:4001608888 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服电话:400-821-5399 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陶怡 电话:021-20613999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69号间9号楼小邮局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1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198号的三亚太平金融产业港项目2号楼13层1315号房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经雷 电话:010-85097570 联系人:余永键 客服电话:400-021-8850 15)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4至43层101内3层09A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远洋锐中心1号楼3层309 法定代表人:梁蓉 1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17)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肖伟 客服电话:400-080-5828 18)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周欣 客服电话:4001019301/95193 19)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邓晖 电话:010-59313555 联系人:丛瑞丰 客服电话:95305-8 2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010-63158805 21)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东航中心1号楼3层304B室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服电话:400-616-7531 2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电话:021-20219988 联系人:张蜓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23)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由 客服电话:400-820-1115 24)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6层D室 法定代表人:许宁 电话:010-51455516 联系人:周雯 客服电话:400-829-1218 25)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010-65309516 联系人:李海燕 客服电话:400-673-7010 2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电话:021-51327185 联系人:徐亚丹 客服电话:400-799-1888 2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400-920-0022 28)上海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507号4幢2层223室 法定代表人:贺鑫焱 客服电话:021-68809999 2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735号2幢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30)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69号1807-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3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3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的太平金融大厦1503-1504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209 联系人:俞申莉 客服电话:400-820-5369 3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3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电话:021-20665952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3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电话:0755-89460500 联系人:陈广浩 客服电话:400-684-0500 36)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王珊珊 客服电话:95118 37)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118号3层B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118号3层B区 法定代表人:姚杨 电话:021-20530224 联系人:江辉 客服电话:400-820-1515 38)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电话:010-61840688 联系人:戚晓强 客服电话:400-159-9288 39)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电话:010-5901384 联系人:王芳芳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4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电话:400-817-5666 4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客服电话:400-990-8826 4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健 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人:黄博铭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4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4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电话:0755-82130833 联系人:杨谦恒 客服电话:95536 4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0755-95565 4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95548 4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4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客服电话:95517 4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电话:023-63786633 联系人:张煜 客服电话:95355 5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电话:021-38784580-8918 联系人:李欣 客服电话:95351 5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电话:022-28451991 联系人:蔡霆 客服电话:956066 5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95548 5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客服电话:95548 5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服电话:95360 5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22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客服电话:95328 5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联系人:周志茹 客服电话:95584/4008-888-818 5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 办公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电话:95538 5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吴礼顺 客服电话:95358 5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客服电话:95582 60)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L460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4层1.2.3.5.11.12.13.15.16.18至23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力(代) 客服电话:95532 61)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62)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2、23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2、23层 法定代表人:郭川舟 电话:0755-83331195 联系人:彭莲 客服电话:95564 6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64)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506室-2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服电话:021-50701082 6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华阳路112号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12层 负责人:陈峰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张兰、梁丽金 (六)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首席合伙人)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大愚、江嘉炜 联系人:杨伟平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