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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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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80,000.00股后的163,4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3,073,600.00元=163,420,000股×0.0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即13,073,600.00元÷165,100,000股×10=0.79185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791859元。故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91859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80,000.00股后的163,4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公司2025年度回购股份计划正在实施中。公司承诺在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会发生变化。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3,073,600.00元=163,420,000股×0.0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即13,073,600.00元÷165,100,000股×10=0.79185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791859元。
  综上,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91859元/股。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 58 号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卢应伶、朱维维
  3、咨询电话:0513-86213861
  4、传真电话:0513-86213965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7.10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7.02元/股(含)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6年6月10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股份回购事项基本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基于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5.00元/股(含)调整为 14.9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4.92元/股(含)调整为27.10元/股(含),并同时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调整至2027年4月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依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权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3,073,600.00元=163,420,000股×0.0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即13,073,600.00元÷165,100,000股×10=0.79185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791859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91859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27.10元/股(含)调整为27.0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上限于2026年6月10日生效。(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7.10元/股-0.0791859元/股≈27.0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7.0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35.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4.9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的股份数量168.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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