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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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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24年9月30日,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同受同一主体控制,2024年度认定为关联方,2024年10-12月关联交易金额为598.53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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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知,近三年前五大应收对象存在部分款项回款滞后,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回款节点足额收回款项,具体如下:
  (1)非关联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长白山保护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回款节点足额收回款项,形成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坏账准备金额,低于采用原有账龄分析法计算得出的坏账准备金额。据此可判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已能充分覆盖潜在信用风险,相关会计估计及减值准备计提具备谨慎性与合理性。
  (2)关联方: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延边长白山和平滑雪有限责任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恩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回款节点足额收回款项,形成各期应收账款余额,未计提坏账。母公司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区域内核心国有控股企业,深耕长白山景区开发、文旅运营、基础设施建设等核心领域,2025年资产规模218.30亿元,资产负债率40.30%,货币资金余额6.30亿元(其中包含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4.39亿元,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为1.91亿元),尽管因工程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日常所需资金流较大,导致暂时未及时付款,但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稳定、现金流储备充裕,融资渠道畅通,资金链安全,能够有效覆盖旗下各子公司的经营周转及债务偿付需求并对关联方款项出具连带还款承诺。子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本质上属于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资金的内部流转,可通过统筹调配集团内部资金,确保相关应收账款足额收回,不存在无法收回的信用风险。
  综上,针对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公司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测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并持续开展专项对账、函证及催收管理,相关会计处理及回款管控措施具有合理性与充分性;针对关联方应收账款,公司常态化开展专项对账、函证及催收管理,明确各期还款金额与还款时点。同时结合关联方经营状况、还款意愿及历史履约记录,审慎评估款项可收回性,经核查,相关关联方经营稳定、具备偿债能力、历史无坏账发生,资金流动性良好,同时公司前五大客户已出具还款计划,足以支撑“预期信用风险较低”的判断,不存在无法回款的信用风险。
  (二)结合业务模式、客户类型、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增幅远超营业收入增速,且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
  1、旅游客运业务:客户类型:政府租车业务、国企客户租车业务、旅行团包车业务、倒站运输业务、公共交通。收入确认政策为在提供运输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信用政策:一般为按月结算。期末余额较大单位: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957.43万元,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336.80万元,因都是国企大客户,回款较慢,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应收账款增幅超营业收入增长速度。
  2、酒店管理业务:客户类型:国企大客户酒店托管业务、餐饮业务、住宿业务。信用政策:酒店托管业务按月结算,餐饮及住宿即时结算。收入确认政策为提供酒店客房服务、餐饮服务及其他服务结束后确认。期末余额较大单位: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731.99万元,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445.83万元,因都是政府机构、国企大客户,回款较慢,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应收账款增幅超营业收入增长速度。
  3、旅行社业务:客户类型:旅行社组团业务、散客业务。 信用政策:月结或组团业务完成结算。收入确认政策为在提供服务结束后或按履约进度确认。期末余额较大单位:吉林王朝旅行社有限公司37.60万元,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吉和旅行社有限公司22.75万元,业务规模较小,对应收账款增速影响较小。
  4、景区管理业务:客户类型:对国企景区业务进行托管。信用政策:按年度或半年进行结算。收入确认政策为依据托管资产的经营收入,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金额确认。期末余额较大单位: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459.54万元,延边长白山和平滑雪有限责任公司296.99万元,因都是国企大客户,回款较慢,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应收账款增幅超营业收入增长速度。
  5、温泉开发业务:客户类型:国企大客户提供温泉水业务。信用政策:按季度结算或按年度结算。收入确认政策温泉水销售收入以温泉水已经提供,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乘以用水量确认,温泉水供热收入以提供供热服务时,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乘以实际使用面积确认。期末余额较大单位: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312.71万元,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9.05万元。因都是国企大客户,回款较慢,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应收账款增幅超营业收入增长速度。
  6、其他业务:主要为加油服务、销售商品及管理费收入。客户类型:运营车辆、私家车主、国企客户。信用政策:一般按月结算。收入确认政策:销售商品服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加油服务于加油完成时确认,加油卡充值款在客户实际消费时结转确认收入。期末余额较大单位: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恩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30.90万元,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931.87万元,因都是国企大客户,回款较慢,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应收账款增幅超营业收入增长速度。
  行业对比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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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比分析:
  1、2025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增至 37.11 天,高于黄山旅游(5.70 天)、天目湖(16.11 天)等以现销为主的公司。但这主要系公司业务结构主动调整所致。公司 2025 年旅行社业务增长较大(营收增长 97.05%)及政府类大客户(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收入占比提升。此类业务天然具有账期长、结算慢的特征,与桂林旅游(40.85天)的业务模式更为接近。
  2、同行业中,黄山旅游、峨眉山A 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均稳定在 5-16 天,因其核心业务(门票、索道、酒店)以现销为主。而长白山因积极拓展多元化业态(旅行社、景区管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长(27-37天)。这是公司从单一“门票经济”向“全域旅游”转型的必经阶段,应收账款增长是业务扩张的伴生现象,而非经营恶化。
  3、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虽有所增加,但公司主要应收对象(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蓝景酒店、景区管理公司)均为政府机构或集团内关联方,信用资质极高,坏账风险极低。2023-2025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约1-5%,各期期后回款情况整体平稳,其中,2023年前五大应收余额4,114.27万元,2024年回款3,546.89万元;2024年前五大应收余额5,803.78万元,2025年回款3,324.70万元;2025年前五大应收余额8,114.07万元,截止答复日已回款2,860.58万元。相比之下,桂林旅游因游船业务同样面临账期长问题,其周转天数(40.85 天)与公司更为接近,进一步印证了该数据的合理性。
  (三)对比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在不同业务类别下具体信用政策及差异、历史回款及逾期情况等,说明公司认定关联方应收账款为无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审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公司各业务分类前五大应收情况
  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9,749.33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72.23万元,账面净值9,477.10万元,主要涉及旅游客运业务、酒店管理业务、旅行社业务、景区管理业务、温泉开发业务,其他业务,每个业务类别选取前五大余额做分析列示,详见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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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旅游客运业务
  旅游客运业务期末余额中,主要为国企大客户租车服务业务,客户以国企客户为主,账期一般按月结算,部分单位未能按账期付款,根据历史回款情况判断,未发生过坏账风险。前五大客户关联方、非关联方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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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酒店管理业务
  酒店管理业务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是因为公司为国企大客户提供酒店管理服务业务,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余额主要是国企大客户,回款较慢,根据历史回款情况判断,未发生过坏账风险。前五大客户关联方、非关联方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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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旅行社业务
  旅行社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包团服务,期末余额较小,月结或组团业务完成结算,根据历史回款情况判断,未发生过坏账风险。前五大客户关联方、非关联方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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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景区管理业务
  景区管理业务主要为长白山旅游向国企景区收取景区托管费,按年度或半年进行结算,余额主要是国企大客户,回款较慢,根据历史回款情况判断,未发生过坏账风险。前五大客户关联方、非关联方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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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温泉开发业务
  温泉开发业务主要为向国企大客户提供温泉热水服务,按季度结算或按年度结算,余额主要是国企大客户,回款较慢,根据历史回款情况判断,未发生过坏账风险。前五大客户关联方、非关联方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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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有销售商品、加油业务、收取管理费等,一般按月结算,余额主要是国企大客户,回款较慢,根据历史回款情况判断,未发生过坏账风险。前五大客户关联方、非关联方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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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认定关联方应收账款为无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具体原因见上文问题2-(一)-(2)回复。对于逾期的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截止答复日已收回本金350.05万元并对违约责任进行追索;对于逾期的延边长白山和平滑雪有限责任公司,截至答复日已收回本金7.93万元;对于逾期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泰格岭实业有限公司,截至答复日已收回本金28.00万元。
  2、同行业对比情况
  查询云南旅游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云南旅游其母公司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云南旅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的政策是:对于华侨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含文旅科技形成)的应收账款,认为未发生信用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云南旅游2025年末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9,784.36万元,扣除文旅科技形成账款后,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2,716.29万元,不计提坏账准备。
  3、测算关联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参考同行业(桂林旅游)对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控制公司的应收款项按预期信用损失率3%的比例对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测算,经测算,2024年应计提坏账准备77.87万元,占2024年净利润的0.54%,2025年应计提坏账准备78.25万元,占2025年净利润的0.63%。经测算关联方应收账款对应的坏账准备近三年计提金额对各年净利润的影响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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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应收账款还款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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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作为国有独资企业,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优于一般商业客户,且历史从未发生逾期无法收回的情况,并根据还款计划,还款金额已明确列入回款安排,公司将持续跟进款项催收工作,密切跟踪对方资金筹措及付款进度督促其严格按照还款计划履约付款,确保款项按期足额回笼,并对相关逾期应收款项的违约责任进行追索,对后续新增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把控结算进度,严控应收款项风险。因此,公司将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认定为无信用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相关规定。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获取近三年应收账款明细、前五大应收对象清单及关联关系资料,核对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减值计提等数据准确性;
  2、核查前五大应收对象关联关系、业务内容、收入确认,抽查销售合同,检查结算条款、信用期约定,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3、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还款计划情况、集团公司对关联方应收款项还款承诺函,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获取主要客户的回款记录,核对回款银行单据,分析实际回款进度与合同约定的匹配性;
  4、结合收入确认政策,核查应收账款增幅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
  5、对近三年关联方应收账款参照同行业坏账计提政策进行测算,分析对报表的影响程度;
  6、查询同行业相关数据,对比分析同行业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情况;
  7、检查关联方、非关联方客户的授信政策、信用期、结算方式、历史回款记录、逾期发生情况及逾期处置措施;了解关联方运营情况、现金流状况是否良好;核查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形成原因、交易背景、历史回款履约记录、是否存在逾期及长期挂账情形;
  8、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一一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金融资产减值相关规定,核查公司将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认定为无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依据、会计政策执行一贯性,评估会计处理的审慎性、合规性。
  二、核查结论
  1、公司已按要求披露近三年前五大应收对象的名称、关联关系、业务内容、确认收入及回款情况。相关款项的实际回款进度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经核查,对于非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客户信用状况、实际经营情况、历史回款记录及未来回收预期等因素,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充分、合理。
  2、参照同行业对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测算,分析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判断公司将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形成的应收账款认定为无信用风险组合,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上述款项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日常经营产生的应收款项,具备真实的业务背景及商业实质。通过对比同行业,我们认为,基于该等关联方的信用状况、控股股东的资金保障能力、相关还款计划及承诺函,公司将上述款项划分为无信用风险组合,其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坏账准备的判定是审慎的。
  3、公司应收账款增幅与营业收入增速、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化,与公司业务结构(如旅行社、景区管理业务增长)及客户结构(政府、国企大客户占比较高,结算周期较长)密切相关。与同行业对比,变动趋势相同,经分析,未发现公司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或虚构收入的情形。
  基于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各类应收款项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相关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合理的;公司应收账款的变动与业务结构及客户结构变化相关,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公司将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认定为无信用风险组合,其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3:关于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年报显示,2025年末公司预付款为4621万元,其中前五大预付对象预付款项合计金额约为4064.6万元,占比约为87.96%。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859.5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773.7万元,其中账龄在3年及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占比约为42.8%;前五大其他应收款占比74.94%,款项性质为往来款、代垫款、保证金等,部分款项账龄较长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前五大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对象的名称、交易事项、交易金额、结算安排、账龄、减值计提等,核实相关交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利益方,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相关交易安排的合理性;(2)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代垫款、保证金等涉及的具体事项及其商业实质,相关资金是否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近三年前五大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对象的名称、交易事项、交易金额、结算安排、账龄、减值计提等,核实相关交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利益方,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相关交易安排的合理性;
  1、近三年前五大预付款对象的名称、交易事项、交易金额、结算安排、账龄、减值计提等,核实相关交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利益方,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相关交易安排的合理性
  (1)近三年前五大预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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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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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24年9月30日,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受同一主体控制,2024年度认定为关联方,2024年10-12月关联方交易金额为220.34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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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见,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景区门票款与酒店房款。预付景区门票款,系为稳定业务经营、锁定票务资源与采购优惠价,保障旅游接待业务顺畅开展,稳固合作关系。酒店房款主要为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易游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向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预存房款,以此锁定客房资源并享受平日订房优惠,旺季按市价结算。2023至2024年公司先后累计预存 700万元,后续逐年稳步耗用,2025年未新增预存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已核销预存房款629.21万元,剩余预存款预计于2026年全部消耗完毕,目前暂无继续追加预存款项计划。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形成均为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及日常文旅经营正常发生的预付款项支出,可正常核销结转,无回收风险。
  (2)同行业公司相关交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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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由上表可见,长白山旅游向控股股东预存门票款、采购景区门票的交易安排,与桂林旅游、九华旅游等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交易背景、业务模式、结算安排高度一致,均系行业通行的资源整合与供应链管理方式,旅游上市公司依赖景区门票资源,为保障旺季供给稳定、避免客流与业务波动,预购门票系行业通行且必要的常规经营性安排。
  2)公司预存门票款规模较大,主要系为满足与上游景区约定的阶梯式预存条件,以获取门票采购价格折扣。公司通过集中预存景区门票款,有效降低了门票采购成本,提升了经营效益与市场竞争力。从经济性对比看,2023-2025年,公司为预存门票款放弃的银行存款利息(机会成本)合计仅 86.50 万元,而同期通过预存模式实现的门票采购价差收益合计达 788.62 万元,远高于资金占用的机会成本,资金使用具备显著的合理性与经济性。近三年门票预存及收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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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预存门票金额或有收益=预存门票金额×年化利率×实际占用月数?/12
  注2:预存门票核销金额价差收益=(门票原价 ? 预存协议折扣单价)× 当期实际核销门票数量
  ①预存门票节约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分别在2023年以8折预存门票2,000.00万元、2024年以85折预存门票2,500.00万元、2025年以85折预存门票1,500.00万元,在各年预存门票销售完成后,将分别为公司直接节约购票成本500万元、441.18万元、264.71万元,合计1,205.89万元,平均折扣率达到16.73%,合理批量预付囤票,有效降低了门票采购单价,节约整体运营成本,提升了公司盈利空间。
  ②预存门票额度具有合理性
  从2023-2025年门票消耗情况看,平均每年1,200.00万元以上,2024年末预存门票款较高系因冬季是长白山旅游旺季,2024年入区游客数量较2023年增长24.76%,呈稳步增长趋势,创景区接待人数的历史新高,为三季度和冬季(尤其每年12月及次年1月和2月)旅游旺季做准备,提高了预存门票数。2025年9月19日,公司对国旅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以预收款形式收到门票款950万元(上下游折扣率差异为5%,因此该部分预收款对应预存门票款金额为902.5万元)。剔除已由国旅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以预付款形式锁定的门票后,公司结合以前年度预存门票的使用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情况,于2025年9月25日向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存门票款1,500万元,2025年末预付门票款3,082.62万元,将于2028年消耗完毕。经向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了解,2026年内暂无折扣预存门票安排,关于预付款购买长白山景区门票享折扣优惠政策是不定期的,为获得最高优惠且满足客流量增长带来的需求,公司采用预存较高额度门票款的方式,以获取折扣优惠具有合理性。
  ③预存门票不存在资金风险
  截至2025年末,2023年预存门票均已消耗完毕。根据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规定,2023年预付门票优惠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为止,如预付款在优惠有效期内未使用完毕,双方另行协商解决;2024年预付门票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计算3-5年内,如有效期内公司未使用完门票的,有效期自动延续至使用完为止;2025年预付门票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计算5年内,如有效期内公司未使用完门票的,有效期自动延续至使用完为止;合同期内,同等条件下,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其他渠道的优惠价格,不得低于给予公司的优惠价格。从2023-2025年门票实际消耗情况来看,公司年均门票消耗规模稳定在1,200.00 万元以上。结合历史年度预付门票款实际耗用规律,并综合考量未来业务经营发展规划,截至2025年末,公司预付门票款余额为3,082.62 万元,按现有消耗节奏预计可至2028年全部耗用完毕。同时,公司具备成熟的下游门票分销渠道,存在相应预收门票款储备,能够有效匹配预付门票的后续流转与消化。公司预付门票款可正常按业务节奏逐步耗用,不存在因长期闲置、无法足额使用而需大额核销的情形,亦无相关资金沉淀及减值风险。
  ④关于预存长白山景区门票的承诺
  公司对预存长白山景区门票作出承诺,“未来三年,在公司预存门票合计金额未降低至1,000.00万元以下之前,公司不再新增预存长白山景区门票额度,根据上年度实际消耗额度的150%设置上限,合理控制预存票款余额”。
  综上,公司预存门票款具备充分必要性与合理性。为达标阶梯预存门槛获取采购折扣,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实际折扣收益远超资金存款机会成本,经济效益突出。结合自身稳定耗票规模,叠加景区优惠政策不确定性,预存额度规划贴合业务实际。相关协议期限灵活,未用完额度可顺延使用,且合作方承诺价格保障条款。依托稳定的门票分销渠道与预收款项支撑可有序消化存量,无资金沉淀与减值风险,经营安排稳妥合规。
  2、近三年前五大其他应收款对象的名称、交易事项、交易金额、结算安排、账龄、减值计提等核实相关交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利益方,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相关交易安排的合理性
  (1)近三年前五大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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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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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公司对千岁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420.00万元,该款项系2024年由其他流动资产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基于对债务人经营及回款情况的评估,判断该款项存在无法收回的重大风险,公司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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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部分款项因业务特性、结算周期原因形成1-2年及以上账龄,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对无合理回收预期的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不存在少提、漏提减值的情形。
  (2)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相关交易安排的合理性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涉及保证金、往来款、代垫款等类型,上述交易均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务安排具有一致性。具体分析如下:
  1)保证金类交易(如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白山全季地形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情况:公司因景区合作、项目运营等需要,向合作方收取或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分别为500.00万元(2024年已收回)、180.00万元,账龄1-3年不等,属于正常的商业合作安排。
  同行业对比:查询黄山旅游、峨眉山A、张家界等景区类上市公司年报可知,保证金是景区运营中常见的往来款项,主要用于保障合同履行、场地使用、设备租赁等业务。同行业公司普遍存在类似的保证金债权或债务,账期通常为1-3年,与公司情况相符。
  合理性:公司保证金交易安排符合景区行业经营惯例,具有商业合理性。
  2)往来款及运营垫付款(如延吉市梦都美民俗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智慧数字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情况:公司向合作方垫付运营资金、派驻人员工资,或按合同约定进行温泉票等票务的滚动结算,金额分别为320.66万元、334.14万元(2024年已收回)。上述交易系为了支持合作方正常运营、保障业务协同开展,具有明确的商业目的。
  同行业对比:旅游企业之间因业务合作(如票务代销、管理输出、资源互换等)产生的往来款及垫付款较为常见。例如,中青旅、众信旅游等公司在对外合作中亦存在类似的业务垫款或预付款项。同行业公司通常根据合同约定按“T+1”或“按进度”进行结算,与公司“滚动回款”或“协商收回”的结算安排一致。
  合理性:公司往来款及垫付款具有真实的业务合作背景,结算安排符合行业惯例,具备合理性。
  3)代垫款项及特殊事项(如吉林省瑞和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事故款、关鑫医疗费)
  公司情况:公司代垫的事故款(283.06万元)因款项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关鑫医疗费(199.41万元)为员工医疗相关代垫款,按实际报销持续冲减。上述款项均属于偶发性、非经营性的代垫支出。
  同行业对比:旅游企业因经营场所分散、员工流动性大、涉及户外活动等特点,偶发性代垫款项(如事故赔偿、员工应急垫付等)在行业内部并非个例。同行业公司对此类款项通常按照信用政策计提减值,与公司处理方式一致。
  合理性:公司代垫款项属于偶发性的特殊事项,已按会计准则充分计提坏账,处理方式与同行业一致,具有合理性。
  4)长期应收及法律诉讼款项(如千岁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电影投资款)
  公司情况:公司对千岁影视公司的其他应收款420.00万元,系早年电影投资款,因债务人经营困难,公司已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至答复日已收回400.00万元。
  同行业对比:旅游企业对外投资或合作项目出现回款困难、需通过法律途径追索的情况,在行业内并不少见。同行业公司对于此类风险较高的往来款项,普遍采取“单项计提、全额减值”的会计处理方式,与公司做法一致。
  合理性:公司对千岁影视款项的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与同行业风险处置惯例一致,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代垫款、保证金等涉及的具体事项及其商业实质,相关资金是否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代垫款、保证金等涉及的具体事项如下:
  (1)往来款:主要为长白山旅游股份公司委托千岁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摄制影片《若是风能看得见》,并拨付项目投资款,后续影片未能按既定进度推进,该笔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2026年已收回资金400万元;其次,2024年10月下属吉林省天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延吉市梦都美民俗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签订三年期委托管理协议,按约定拨付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运营及人员薪酬开支,协议约定在保障项目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每月优先从项目收入中归还该笔款项。后期双方经营理念产生分歧,于2025年2月协商解约,约定对方一年内全额返还300万元资金,截止2026年已累计收回50万元。
  (2)代垫款:主要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路管理处签订长白山景区内三条公路小修保养经费垫付协议,先行垫付资金190万元。双方约定专项经费到位后三十日内,对方无息一次性归还垫付款项。吉林省瑞和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83.06万元的事故款为2015年9月17日长白山景区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归属吉林省瑞和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该笔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保证金:主要为下属吉林省天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长白山全季地形公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五年期(2023年10月27日至2028年10月26日)委托管理事项协议,并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双方约定合作期满后,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
  2、相关资金是否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1)千岁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延吉市梦都美民俗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吉林省瑞和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路管理处其他应收款的资金流向均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关。期末其他应收款中,5年以上账龄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部分,均为历史遗留的清收困难的款项,与公司现任管理层及控股股东无关。
  (2)吉林省长白山全季地形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同受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交易内容主要是吉林省长白山全季地形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为保证托管方承担相应义务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近三年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明细台账、前五大对象清单,核对交易事项、结算安排、账龄、减值计提等数据,复核减值计提计算逻辑,对大额款项执行独立函证程序,核实款项真实性、余额准确性;
  2、了解并测试公司款项支付相关内部控制流程,查询公司关联方交易公告,核查付款审批、合同签署、资金支付等内控执行有效性,核实款项支付具备真实商业背景、审批流程合规;
  3、访谈管理层、业务及财务负责人,核查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代垫款、保证金,相关协议、审批单据,明确具体事项及商业实质;
  4、核查近三年前五大预付对象、其他应收款对象工商资料、股权及控制关系,结合公司关联方清单,穿透核查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利益方,确认关联关系披露完整性;
  5、抽查前五大预付账款对应的采购合同、付款单据、履约进度证明,核实交易背景真实性、结算安排合规性;
  6、核查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代垫款、保证金的相关协议、审批单据,明确具体事项及商业实质;
  7、查询同行业数据,对比分析预付门票款、代垫款及保证金相关事项;
  8、核查其他应收款资金支付回单、收款方信息,追踪资金最终流向,核实是否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对大额、长期挂账款项访谈管理层,了解未结算、未收回原因。
  二、核查结论
  1、公司已完整披露近三年前五大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对象名称、交易事项、交易金额、结算安排、账龄及减值计提情况;公司相关交易安排符合自身经营需求,与同行业对比具备合理性;
  2、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代垫款、保证金具有真实商业背景,对应具体经营、合作及履约事项,商业实质清晰;经核查资金支付流水,最终流向关联方的资金余额为243.45万元,其中: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84万元、吉林省长白山全季地形公园管理有限公司180万元、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恩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8.61万元,均为保证金。关联方往来款、代垫款、履约保证金具有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不属于资金占用情形。
  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异常情形。公司对于上述事项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执行的上述审计工作中获取的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一致。
  特此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6-015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期满后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确定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上限前提下,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责任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能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提供切实保障,提升管理层团队的积极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6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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