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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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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创业板综指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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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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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针对A、C类基金份额类别,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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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8日运用固有资金作为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为0元,并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s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高特电子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相关公募基金的托管人。高特电子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8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高特电子于2026年6月2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涉及上述关联关系的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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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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