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6-03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安动力”)董事会九届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5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2026年度绩效合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靳松回避了表决。 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经理层2026年度绩效合约考核指标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制定的经理层考核指标合理,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制定了《东安动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了《东安动力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东安动力子公司董事会及派出董事评价办法》《东安动力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及修订后的制度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东安动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东安动力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审议,认为制定及修订的制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制定及修订《东安动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东安动力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靳松回避了表决。 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出售德州房产及土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德州房产及土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客户赊销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对2026年销售预计,按照当前与客户约定的N+2的商务政策,按连续3个月供货额的峰值作为2026年度赊销额度,拟对赊销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三名客户,给与年度赊销金额9.83亿元额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拟补选高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与九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九届三次提名委员会已对补选非独立董事进行审议,认为高军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5号)。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附件:简历 高军:男,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摩托车及零部件规划处副处长、投资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总经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长安福特副总裁,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科技与管理信息化部总经理、总部第一党支部书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7月改名为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高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6-03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安动力”)于2026年6月2日召开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安动力公司章程》《东安动力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东安动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关联董事靳松回避表决,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依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履职评价结果等因素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每半年发放一次。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等构成。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为65%。当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待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再进行年度薪酬兑现。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补贴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了九届八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了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关联董事靳松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6-034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德州房产及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安动力”)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挂牌出售方式转让公司位于山东德州的闲置房产及土地,首次挂牌价格为1504.86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首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延期或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挂牌出售,新的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结果的90%,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聚焦主业,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挂牌出售方式转让公司位于山东德州的闲置房产及土地,首次挂牌价格为1504.86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首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延期或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挂牌出售,新的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结果的90%,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了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德州房产及土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出售公司位于山东德州的闲置房产及土地将在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目前尚未确定受让方,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资产为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州经济开发区崇德一大道以西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本次资产处置涉及资产原值1178.22万元,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账面净值为731.69万元。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运营情况 2014年,公司通过抵账的方式获得该资产,获得价格11,782,151.6元,投入使用的时间2014年12月,土地使用权已摊销11.4年。地上建筑物已计提折旧11年。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是以经评估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首次挂牌价格为1504.86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首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延期或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挂牌出售,新的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结果的90%,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5)第A00128号),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方法: (1)房屋建筑物 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主要为产权持有人自持的展厅、传达室和配电房。目前房屋为企业自用,已建成物业,且市场无类似房屋交易案例故不适宜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及假设开发法。故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 (2)土地使用权 本次评估的土地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崇德一大道以西,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土地租赁市场不活跃,相对客观合理的土地租金难以获取,且评估对象为已建成物业,故不适宜用收益法、假设开发法;近年来随着行业的火爆发展,征地成本加大,评估对象所处区域真实征地成本难以获得,故不适宜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因该宗地地处德州市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所处土地级别明确,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能够获取,且周边土地市场案例交易活跃,因此采用市场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 2.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 3.重要评估假设和评估参数及其合理性: (1)基础性假设 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资产继续使用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涉及的资产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现行用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 (2)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 产权持有人所占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产权持有人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产权持有人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3)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或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设备等有形资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该等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4.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相关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含税评估值合计1,433.20万元,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731.69万元,评估增值701.52万元,增值率95.88%(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合计1,178.22万元,评估原值合计1,657.74万元)。主要增值原因如下: (1)房屋建筑物:评估基准日时建筑工程行业的人工、材料及机械使用费等,对比建成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同时,考虑市场价值变化、税收政策变化、技术状况变化、折旧政策差异、以及成新率评估等因素。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时间较早,在其取得日至评估基准日期间,周边同类土地市场价格的上涨导致评估增值。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公司按照评估价格,拟首次挂牌价格为1504.86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首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延期或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挂牌出售,新的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结果的90%,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由于本次资产转让为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协议签订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闲置资产,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优化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现金流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交易是否成交及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尚待产生实际成交价格后方可确定。因本次资产处置完成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影响金额以处置完成后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为保证交易顺利进行,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本次资产出售相关事宜,并同意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挂牌价格进行调整。 该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受让方、最终交易价格及完成时间尚无法确定,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 14点 召开地点:东安动力办公楼3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二次及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4日及6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号、临2026-032号)。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书面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451)86528172 传真:(0451)56186026 邮编:150060 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6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36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份产销数据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5月份发动机及变速器产销数据快报如下: 单位:台 ■ 注:本表为销售快报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