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中航发展大厦A座1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是,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闫灵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章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及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一达、杜丹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