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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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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5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107.74元/股(含本数)。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6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2.45%,最高成交价为5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809,108.8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5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公司1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荆世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56,209,336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及自愿放弃表决权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故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3,222,642股。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164人,代表股份数106,301,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05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数92,495,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29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54人,代表股份数13,806,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65%。 (2)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156人,代表股份数3,719,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数2,458,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3人,代表股份数1,261,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5%。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场或以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或以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3,780,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2%;反对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弃权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26,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21%;反对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1%;弃权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7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股东荆世平、深圳市恒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夏琛、荆京平、荆江、铜陵恒世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崴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齐军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关联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6,263,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8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3%;反对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0%;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出席律师:田雅雄、李艳君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5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0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56,209,336元减少至255,768,936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56,209,336股减少至255,768,936股。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联系人:王宁丹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号码:0512-36828275 电子邮箱:hmd_zq@hengmingdaks.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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