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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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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赎回产品投资种类:华夏银行包头分行结构性存款 ● 本次赎回投资金额:人民币3,6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影响预期收益。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6年3月2日,公司购买了华夏银行包头分行的《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2610264》,于近日赎回,收回本金3,600万元,获得收益5.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6-030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长广溪湿地公园7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建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董事季富华先生、独立董事武戈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庄柯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14,已剔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票。 3、议案5.01涉及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杨建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7,723,948股、董事杭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6,361,133股,董事杨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42,542股,董事季富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4,952股,均已回避表决;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庄柯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293股,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泽铭、杨若瑜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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