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4人,独立董事廖艳芬女士、谭有超先生列席会议,董事曾志伟先生、独立董事刘涛先生因出差请假。 2、副董事长、总经理吴宏先生,副总经理乔武康先生,副总经理毛庆汉先生,董事会秘书姜云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与会人员听取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波、简路云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