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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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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2026-044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3起新增诉讼;10起调解;328起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 涉诉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收到1,829名投资者起诉,合计涉诉金额为53,508.05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本次10起调解案件公司合计赔偿金额为100.4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达成调解案件公司合计赔偿金额为7,724.64万元,未超过公司截至上一报告期末对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累计已计提的预计负债21,988.58万元,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此前已披露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12、临2022-025、临2022-041、临2022-048、临2022-059、临2022-064、临2022-073、临2022-079、临2022-082、临2022-087、临2022-093、临2023-004、临2023-009、临2023-018、临2023-100、临2024-071、临2024-082、2025-002、2025-026、2025-050、2025-102、2025-106、2025-120、2025-127、2026-001、2026-017和2026-022号公告。
  本月,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有如下进展:
  一、涉及本次进展的投资者诉讼情况概述
  (一)新增投资者诉讼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冯某等3人
  被告:亿阳信通等
  2、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95万元(含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和印花税损失等);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2)。
  (二)与投资人达成调解情况
  在投资者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与马某某等10位投资人自愿达成调解,并签署调解协议,北京金融法院出具了相关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将于收到调解书后向投资人的指定账户合计支付赔偿款100.44万元;
  2、相关投资者放弃一审其他剩余诉讼请求;
  3、各方就本案一次性解决争议,再无其他任何纠纷。
  (三)一审判决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2025)京74民初400号至400号之十一、(2025)京74民初1086号至1086之十、(2025)京74民初856号、1091号、2083号和2087号民事判决,涉及唐某某等投资人共计328人,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1、判决公司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唐某某等赔偿投资损失3,814.78万元;
  2、判决除公司外的其他被告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收到1,829名投资者起诉,合计涉诉金额为53,508.05万元。其中已达成和解或调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800起,合计赔偿金额7,724.64万元;撤回起诉及视同撤回起诉案件78起;其余951起案件尚未结案,尚未结案的投资者诉讼涉诉金额为29,242.43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达成调解或和解案件公司合计赔偿金额为7,724.64万元,未超过公司截至上一报告期末对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累计已计提的预计负债21,988.58万元,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共385起收到一审判决的案件处于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
  4、公司高度重视涉及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相关涉诉事项,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2026-04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8.1条所规定的涉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8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4条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情况
  公司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亿阳集团”)违规担保所致诉讼被司法划扣及和解支付款项余额11,042.73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尚未清偿。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集团”)也未能履行其在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清偿的承诺。
  因上述亿阳集团未清偿及和升集团未按期履行承诺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于2026年5月11日对亿阳集团及和升集团出具了《关于对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6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对亿阳集团、和升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亿阳集团、和升集团应在收到《责令改正措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偿还上述占用公司的资金,并在整改完成后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和升集团正在积极筹措资金清偿上述款项。公司将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违规担保事项的相关情况
  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公司”)诉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亿阳集团、公司及邓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及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地恒基”)诉亿阳集团及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于2026年4月由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市中院”)恢复执行,涉案本金合计为28,256万元。
  1、德润公司案此前已执行公司资产8,705.43万元(控股股东已清偿),公司已于2022年2月收到合肥市中院出具的结案通知。公司已就本案恢复执行事项向合肥市中院申请执行异议。
  2、公司此前曾就华地恒基案向合肥市中院申请执行异议,并于2020年9月及11月收到合肥市中院(2020)皖01执异96号执行裁定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0)皖执复140号,确认公司作为异议人主张亿阳集团破产重整并非不能清偿,不得对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理由成立,并已撤销相关执行裁定。公司已就本案恢复执行相关事项向合肥市中院申请执行异议。
  二、其他事项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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