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37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2026年5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 4.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实施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实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总金额不超过1199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运玉贞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公告》(2026-038)。 (三)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四)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39)。 (五)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和鲁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40)。 (六)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 (七)关于吸收合并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并划转资产负债至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分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并划转资产负债至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其全部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分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本次交易不涉及对价支付。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及划转资产负债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注销登记等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投资建设纳雍县居仁桃园1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纳雍县居仁桃园1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贵州电投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贵州毕节纳雍县居仁桃园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61085.29万元。项目资本金为2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纳雍县居仁桃园1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2026-041)。 (九)关于投资建设纳雍县水东金子2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纳雍县水东金子2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贵州电投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贵州毕节纳雍县水东金子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124229.08万元。项目资本金为2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纳雍县水东金子2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2026-042)。 (十)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分公司拟采购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脱硫系统运维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分公司拟采购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脱硫系统运维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分公司向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采购脱硫系统运维服务,合同总价628.2118万元。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分公司采购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脱硫系统运维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43)。 (十一)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氢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氢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向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制氢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合同总价20496万元。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氢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44)。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6年6月16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9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45)。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4.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5.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6.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38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聘任情况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运玉贞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运玉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 提名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运玉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同意聘任运玉贞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审计委员会认为,运玉贞女士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是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的合适人选,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特此公告。 附件:运玉贞女士简历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运玉贞女士简历 运玉贞,女,1976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 曾任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黄河电力测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青海创盈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核算中心副主任,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电投财务共享中心处长;雄安兴融核电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国家电投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运玉贞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39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根据所任具体岗位,按照相关薪酬、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该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标准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2.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每年度可给予一定的津贴,具体津贴标准结合其履职情况综合评定后确定。 3.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但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2026年度的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和津贴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个人存在问责情形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董事的薪酬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适当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40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结合公司当期整体经营业绩达成水平、年度关键绩效指标完成质量、个人绩效与综合考评结果进行多维度量化核算,以个人签订的综合业绩考核责任书综合评定后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存在问责情形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适当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41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纳雍县居仁桃园 1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贵州电投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贵州毕节纳雍县居仁桃园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1,085.29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贵州毕节纳雍县居仁桃园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建设容量100.56兆瓦,安装19台单机容量5兆瓦、1台单机容量5.56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采用混塔形式,轮毂高度160米。 (二)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计划动态总投资61,085.29万元,计划工期18个月。年利用小时数1990.32小时,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6.62%,投资回收期13.97年。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2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投资建设该项目符合公司在贵州地区落实“1+N”新能源大基地的战略布局,是培育贵州地区百万基地的首批风电项目,符合公司在贵州地区战略发展要求。项目为自主开发风电项目,有利于在贵州打造“新能源+”基地,对于调整公司新能源产业结构、提高风电装机占比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的风险 1.风险因素:项目存在限电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所在区域内限电压力较小,中长期消纳空间充足、风险可控;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较好,抗风险能力较强。 2.风险因素:项目存在电价降低风险。 应对措施:开展多渠道电力市场化交易,做好交易策略方案,重点对接高端制造、数据中心等高价值用户,建立市场价格波动预警与应对机制,密切跟踪政策变动,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参与中长期电力交易,增强收益稳定性,有效应对市场与政策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是公司培育贵州地区百万基地的首批风电项目,有助于提高风电装机占比,为公司后续在贵州地区持续开发新能源项目,实现集中管控、节约实际运维经营成本等奠定基础,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项目的投资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42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贵州毕节纳雍县水东 金子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贵州电投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贵州毕节纳雍县水东金子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24,229.08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贵州毕节纳雍县水东金子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建设风机容量201.12兆瓦,安装33台单机容量5兆瓦、4台单机容量6.25兆瓦、2台单机容量5.56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形式为混塔、轮毂高度160米。 (二)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计划动态总投资124,229.08万元,计划工期18个月。年利用小时数2022.54小时,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6.66%,投资回收期13.96年。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2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投资建设该项目符合公司在贵州地区落实“1+N”新能源大基地的战略布局,是培育贵州地区百万基地的首批风电项目,符合公司在贵州地区战略发展要求。项目为自主开发风电项目,有利于在贵州打造“新能源+”基地,对于调整公司新能源产业结构、提高风电装机占比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的风险 1.风险因素:项目存在限电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所在区域内限电压力较小,中长期消纳空间充足、风险可控;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较好,抗风险能力较强。 2.风险因素:项目存在电价降低风险。 应对措施:开展多渠道电力市场化交易,做好交易策略方案,重点对接高端制造、数据中心等高价值用户,建立市场价格波动预警与应对机制,密切跟踪政策变动,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参与中长期电力交易,增强收益稳定性,有效应对市场与政策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是公司培育贵州地区百万基地的首批风电项目,有助于提高风电装机占比,为公司后续在贵州地区持续开发新能源项目,实现集中管控、节约实际运维经营成本等奠定基础,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项目的投资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43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白城热电分公司采购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脱硫系统运维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分公司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分公司(以下简称“白城热电公司”)拟采购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远达”)脱硫系统运维服务,合同总价628.2118万元。 2.白城热电公司为公司所属分公司,沈阳远达为国家电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沈阳远达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分公司拟采购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脱硫系统运维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参与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在过去的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235万元,加上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高科路28号南科大厦八楼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承接环境保护工程总承包及常规燃煤锅炉、火电机组烟气脱硫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以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承接电站环保工程施工设计,设备成套、检修、维护等专项和专业技术服务;代理总公司技术转让给本公司授权范围之内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代理总公司进行电力、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石膏、石灰石、炉灰、粉煤灰销售;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资产总额6782.37万元,净资产6652.18万元;2026年1-3月份,主营业务收入1212.39万元,净利润13.37万元。 3.白城热电公司为公司所属分公司,沈阳远达为国家电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沈阳远达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4.经查,沈阳远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参考同类 业务市场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白城热电公司拟采购沈阳远达脱硫系统运维服务,合同金额628.2118万元/年,期限1年。此价格为含税固定总价,覆盖所有为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管理、利润、税金、风险等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沈阳远达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主营业务为火电机组烟气脱硫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设备成套、检修、维护等专项和专业技术服务,在脱硫系统运行及维护服务方面经验丰富。 该关联交易有助于保证白城热电公司脱硫系统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在过去的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2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48%。 ■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公司所属企业白城热电分公司采购沈阳远达脱硫系统运维服务,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沈阳远达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能够保证白城热电公司脱硫系统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44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氢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平绿能公司”)拟采购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院”)制氢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合同总价20496万元。 2.四平绿能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核院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国核院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氢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参与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6号院3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成立 注册资本:22565.5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专业承包;技术检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工程监理;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压力容器设计;环境影响评价(以上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力规划、技术服务;对外工程技术合作;工程设备、材料的进出口业务。 2.经营情况 2026年3月末,资产总额40.09亿元;2026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96亿元,利润总额0.20亿元。 3.四平绿能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核院为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国核院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4.经查,国核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透明,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国核院向四平绿能公司提供该项目制氢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总价20496万元,为固定总价合同。 1.供货范围:全面负责本项目制氢装置部分的设计、设备(除甲供电解水制氢成套设备及配套制氢整流柜)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内容。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8月30日制氢装置产出合格氢气。 3.付款方式:各分项按合同约定节点付款。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核院是同时具备电力、新能源、化工等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设计综合甲级)的设计企业,也是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施工管理企业,在物资采购方面具有专业化团队,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相关要求。 该关联交易有助于推动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按工程节点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4月,公司所属企业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计245.85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所属企业四平绿能公司采购国核院制氢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价格公允,通过招标方式确认。国核院具备电力、新能源、化工等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拥有丰富的电力施工总承包施工管理经验,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相关要求。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45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3.提案1.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dtln@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绿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说明: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例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账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