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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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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6-041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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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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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合同,为申水德源提供额度为人民币2,200.00万元的担保、为得申贸易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为供应链科技提供额度为人民币66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合同,为申水德源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为德鑫海昌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为金德龙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6,646.04万元,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1亿元,担保时间范围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可以在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上海零星危险化学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星物流”)的原担保额度调剂人民币1,000.00万元至得申贸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分别为零星物流、得申贸易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1,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零星物流可用担保额度调减为人民币19,000.00万元,得申贸易可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其中,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时,零星物流资产负债率超过70%;在本次调剂发生时,得申贸易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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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上海申水德源贸易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上海得申贸易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担保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密尔克卫(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六、担保协议四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二)债务人:上海德鑫海昌贸易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七、担保协议五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二)债务人:上海金德龙贸易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八、担保协议六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二)债务人:上海申水德源贸易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九、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申水德源、得申贸易、德鑫海昌、金德龙与供应链科技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申水德源、得申贸易、德鑫海昌、金德龙与供应链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能有效控制和掌握被担保人日常经营及重大事项。
  十、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十一、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6,646.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27.2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6-040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5月26日,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披露公司《回购报告书》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5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2026年5月27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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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6年5月27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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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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