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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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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50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
  3、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南平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为201,728,186股,其中公司回购股份5,619,700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6,108,486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3,268,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59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2,893,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68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5,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10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86,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69%。
  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3,211,2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87%;反对49,0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26%;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29,4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3128%;反对49,0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481%;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92%。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3,210,0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75%;反对50,5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42%;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28,2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773%;反对50,5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923%;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03%。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3,209,4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68%;反对50,9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46%;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27,6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596%;反对50,9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5042%;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62%。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3,211,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86%;反对49,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30%;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29,3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3098%;反对49,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599%;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03%。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1,1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4.7581%;反对64,5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3.3042%;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937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1,1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4.7581%;反对64,5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3.3042%;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9377%。
  关联股东嵊州市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方南平、吕慧浩和杨国栋回避了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210,0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75%;反对49,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30%;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28,2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773%;反对49,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599%;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62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210,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76%;反对45,3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487%;弃权12,8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28,3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803%;反对45,3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3403%;弃权12,8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3794%。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194,9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13%;反对64,1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88%;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13,1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8315%;反对64,1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8939%;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746%。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213,8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415%;反对45,3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487%;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31,9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3880%;反对45,3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3403%;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71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193,8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01%;反对65,6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704%;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12,0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7990%;反对65,6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9382%;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6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昂利康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51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氟伐他汀钠缓释片《药品注册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信息
  氟伐他汀钠缓释片用于饮食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血脂异常(Fredrickson II a及II b型)的患者。
  公司于2024年12月获得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于近日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获得氟伐他汀钠缓释片药品注册证书,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仿制药产品管线,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截止2026年5月28日,该品种共有7家企业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此外,由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药品的销售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体销售情况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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