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公告编号:临2026-32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常德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德路158号)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3日 至2026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志方、胡君、吴静桦分别述职,凌志雄(届满离任)以书面形式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至议案8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至议案1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编号为临2026-17号、临2026-20号公告、临2026-21号、临2026-22号公告、临2026-30号公告、临2026-31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6月22日(9:00至16:00)。 3.现场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德路158号金健米业总部资产证券部 联 系 人:孙叶子、王 蓉 联系电话:(0736)2588216 传 真:(0736)2588216 邮政编码:415001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6-30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帅富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管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运营状况,公司集中对13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办法》《公司社会公益事业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以及《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本次修订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临2026-31号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董事个人薪酬事项,出于谨慎性原则,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票,其他6名董事回避了该议案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临2026-32号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6-31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及行业薪酬水平,特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其中,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专职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的薪酬管理,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为7万元/年(税前),实行固定津贴方式,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评价。 2.非独立董事 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或担任其他具体工作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对应的报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管薪酬方案 高管薪酬由年度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的50%,根据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及个人履职情况考核确定。 1.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按照公司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薪酬的2倍确定;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指标和组织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中长期激励与任期及中长期考核结果挂钩。 2.其他高管 其他高管年度薪酬按主要负责人实际年度薪酬的0.5-0.9系数兑现,平均系数不超过0.8;中长期激励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3.职业经理人 作为高管聘任的职业经理人,其薪酬结合市场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绩效确定,薪酬与考核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实施。 三、发放与考核 (一)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发,于次年1月发放,由公司依规代扣代缴个税。 (二)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管的年度薪酬实行月度预发,预发部分包含基本年薪及部分绩效年薪,剩余部分待年度报告披露后,依据公司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绩效评价后予以兑现。 (三)主要负责人月度预发薪酬为2万元,其他高管的月度预发与个人薪酬系数挂钩。 (四)任期激励为任期内个人累计年度薪酬总额的5%到10%,三年任期结束后次年进行考核并兑现。 (五)高管在考核任期内出现违法违规、严重失职、被监管处罚或处分的,扣减其当年绩效年薪;因财务造假等原因导致财务报告追溯重述的,重新核算并追回其超额发放的绩效年薪与中长期激励收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其薪酬扣减按照相关监管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一)董事、高管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二)董事、高管离任时,按照实际任期计发薪酬;因个人原因离职的,不享受任期激励。 (三)董事、高管不得在公司领取核定薪酬以外的其他收入(电话费、交通费除外),在下属公司兼职不得领取任何报酬。 (四)公司可根据经营业绩、行业薪酬水平及战略发展需要,对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事项应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