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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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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1868 A股简称:中国能建 公告编号:临2026-020
  H股代码:03996 H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在公司2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倪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程念高先生和非执行董事刘学诗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牛向春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有关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2,549,019,607股A股已于2026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691,163,636股变更为44,240,183,243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1,691,163,636元变更为44,240,183,243元。董事会同意根据上述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内部资本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关联方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新设有限合伙企业,出资规模为40亿元,公司及所属企业出资比例为95%。设立资本平台,有利于本集团统筹资源与优化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赋能所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本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真先生和黄埔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A股代码:601868 A股简称:中国能建 公告编号:临2026-022
  H股代码:03996 H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10家所属企业(以上统称为本集团)拟与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规总院)、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40亿元,其中,本公司及10家所属企业合计认缴出资额为38亿元。基金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电规总院和基金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金额为38亿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本次交易待各合伙人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后正式签订合伙协议,本公司将于合伙协议最终签订后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适时作出公告(如需)。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统筹本集团内部富余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内部资金的保值增值、赋能所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全体合伙人创造长期、稳定的资本回报,本公司与10家所属企业、电规总院以及基金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各合伙人计划认缴出资情况及合伙人类型如下:
  ■
  电规总院和基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上述两家单位均为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
  (一)电规总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情况如下:
  ■
  电规总院2025年度资产总额406,736.51万元,负债总额204,820.03万元,净资产201,916.4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76,043.74万元,净利润22,457.27万元。
  (二)基金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能建集团持股85%,其主要情况如下:
  ■
  基金公司2025年度资产总额6,455.18万元,负债总额842.86万元,净资产5,612.3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474.98万元,净利润1,995.74万元。
  公司上述关联人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类别。交易标的为公司及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不涉及既有股权的转让,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涉及资产运营情况,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交易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系各方共同协商确定出资方案,全体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额确定在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资产评估,无需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中,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不存在向关联人购买资产且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过100%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商誉。
  五、本次拟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自其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固定期限(永久存续)。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每满五年,各有限合伙人有权选择全部或部分退出合伙企业。
  (二)资金用途
  合伙企业资金将全部用于支持所属企业降低外部融资成本、补充权益资本,助力其高质量发展,不对外投资。
  (三)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
  各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按照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在缴付期限内分期缴付出资。
  (四)合伙企业的管理
  基金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并每年按合伙企业的实缴资本的0.1%收取相应报酬。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合伙企业运作情况,获取合伙企业管理与运行等方面的资料。
  本次交易完成后,合伙企业将成为本公司的附属企业,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所取得的期间可分配收益按下列顺序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1)向除本公司之外的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等合伙人实现基础收益;(2)如有余额,向本公司进行分配,直至本公司实现基础收益;(3)如有余额,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合伙企业在扣除合伙企业费用后取得的投资本金回收款按下列顺序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1)向除本公司之外的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该等合伙人收回投资本金;(2) 如有余额,剩余款项归本公司所有。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亏损,由本公司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优先承担;本公司的认缴出资不足以弥补全部亏损的,剩余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但全体合伙人所承担的亏损均以其认缴出资额为上限。
  (六)合伙企业的权益转让
  任一合伙人拟向合伙人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应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方可对外转让。
  (七)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合伙企业有利于本集团统筹资源与优化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盘活闲置资金,以低成本内源融资替代高息外债,压降财务成本;充实所属企业权益资本,增强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赋能所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本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成立合伙企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的合伙企业后续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宏观政策与外部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内部资本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该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内部资本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6名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A股代码:601868 A股简称:中国能建 公告编号:临2026-021
  H股代码:03996 H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2,549,019,607股A股已于2026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691,163,636股变更为44,240,183,243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1,691,163,636元变更为44,240,183,24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A股股份总数及总股本的三项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以上修订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除附件所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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