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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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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78.00元/股(含),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除此之外,原回购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未做变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一、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
  2026年5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最高成交价为29.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8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39,79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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