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9:0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子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临2026-036)。 二、关于偿还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欠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郭子敬、朱威、吕学森、谌绍铜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偿还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欠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临2026-037)。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号:临2026-038)。 四、关于制定《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制定《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号:临2026-039)。 议案一、二、三、五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037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偿还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欠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卡集团)原为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重大资产重组前为支持公司发展,自2007年开始,磁卡集团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无息资金支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环球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欠付磁卡集团人民币175,466,378.11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在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个月内,偿还磁卡集团欠款本金人民币131,566,378.11元。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均为0(不含本次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磁卡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向公司提出还款要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在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个月内,偿还磁卡集团欠款本金人民币131,566,378.11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方磁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偿还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欠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公告日,磁卡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05,431,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0%。磁卡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且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号友城名居10号楼 法定代表人:谌绍铜 注册资本:244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各类商品及物资销售;仓储(危险品除外)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自有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磁卡集团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公司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偿还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欠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子敬、朱威、吕学森、谌绍铜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偿还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欠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偿还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磁卡集团欠款关联事项的审议,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重大资产重组前磁卡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给予上市公司长期的资金支持。磁卡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向公司提出还款要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偿还欠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偿还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欠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偿还欠款,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9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2日 至2026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1经公司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6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议案12经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议案13-16经公司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6年5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三路189号金融证券部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一17:00,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融证券部 联系电话:022-58585662 传真:022-58585653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038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办理发行上市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股份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等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宜。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十、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6-036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长发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在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文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承办过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于春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以来,长期专注于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资本市场业务的审计与鉴证业务,曾主持绿地控股的年报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服务的客户主要有绿地控股、中信资本、长城人寿等大型公司,曾签署东方滤袋,江苏睿鸿等新三板年报。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允合理地确定的。 2025年度公司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80.00万元(含增值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含增值税)。 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0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80.00万元(含增值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含增值税)。与上期相比,2026年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大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大信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充足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大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其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形,诚信记录良好。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