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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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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6-045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并由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已整改完毕,影响已经消除,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3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七)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21日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关于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21日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并由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已整改完毕,影响已经消除,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公司内部审计部对财务核算、研发项目审批等关键内控环节持续检查与复核,未发现新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将持续巩固内控整改成果,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检查,保障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6-046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娃投资”)持有公司143,1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5.79%;葫芦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含本次)112,203,130股,占其持股78.37%。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77,526,950股,占公司总股本69.36%,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140,159,13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0.50%,占公司总股本35.0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获悉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注:最终质押期限截止时间以葫芦娃投资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葫芦娃投资股份质押已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83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9.77%,占公司总股本7.07%,对应的融资金额为1.5亿元;葫芦娃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对应融资余额0元;葫芦娃投资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4,903,13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41%,占公司总股本3.72%,本笔质押系为本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汤旭东先生股份质押已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95.6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2.74%,对应的融资金额为0.5亿元。 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葫芦娃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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