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6-024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26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各参会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鑫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请见2026年5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协议签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详细内容请见2026年5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6-025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网安”或“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拟于2026年6月15日14:5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为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提议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78,75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6%,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时间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5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5日14:5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0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6月08日,于2026年06月0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1)至(4)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04月18日、2026年05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其中议案(4)、(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06月12日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电科网安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梅 电话:028-62386169 5、会议费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8”,投票简称为“电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06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类别: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为准,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