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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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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50元
  ● 相关日期
  ■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18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94,320,5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213,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93,107,50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96,553,75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93,107,500×0.5/194,320,500≈0.497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97元/股。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准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一华、徐伟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对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参照 QFII 股东执行。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5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399021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55.73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55.23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年6月5日
  ● “天准转债”的转股期:2026年6月18日至2031年12月11日,目前尚未进入转股期。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7,2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7.20万手(872.00万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722,406.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2,277,593.57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97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2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准转债”,债券代码“118062”。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及调整方式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在“天准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时,公司将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天准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55.73元/股,D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97元/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为差异化现金分红,上述每股现金股利D为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因此,P1=55.73-0.497≈55.23(元/股)。
  综上,“天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5.73元/股调整为55.23元/股。“天准转债”的转股期为2026年6月18日至2031年12月11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目前尚未进入转股期不涉及暂停转股。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天准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办
  联系电话:0512-62399021
  邮箱:ir@tztek.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五台山路188号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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