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ST百灵 公告编号:2026-038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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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212号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代理董事长牛民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91人,代表股份447,719,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3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407,192,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7人,代表股份40,527,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88人,代表股份40,527,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7人,代表股份40,527,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98%。 公司董事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提案1.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829,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240%;反对29,601,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17%;弃权2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7,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486%;反对29,601,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415%;弃权2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9%。 提案2.00 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962,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828%;反对29,822,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28%;弃权8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15,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933%;反对29,822,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858%;弃权8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张妮律师、兰怡焘律师接受委托,对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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