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2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前期收到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的辞职报告,洪剑峭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钟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钟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黄钟伟,男,1986年4月生,中国国籍,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会计准则制定,证券分析师,证券市场监管,信息中介,公司披露等),同时担任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钟伟先生曾任英国伦敦大学城市学院讲师、高级讲师。 黄钟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20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6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名黄钟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2)。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6-02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5日 至2026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及传真以2026年6月12日16:00前公司收到为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一16:3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21层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21层证券部 2、邮政编码:322000 3、联系人:许杭、何志超 4、电话:0579-85182812 5、传真:0579-85197755 6、邮箱:600415@chinagoods.com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请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