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昝荣师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张捷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1)、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3、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4、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6万元调整为8万元。 5、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 (1)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5亿元,利率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公司不提供担保,用于公司归还存量债务及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具体期限及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提款。 (2)向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3亿元,具体期限及利率(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签订合同为准。 (3)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授信业务,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未突破2026年度融资计划总额范围内,办理具体融资事项,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2026年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融资计划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6、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高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至2027年8月21日止)。 10、议案3、议案8、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魏泽盟、黄艺蓝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