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6月22日上午10点。 (六)会议期限:2026年6月22日10:00-12:00。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6年6月18日,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院汇众大厦2号楼8层8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二)审议《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三)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四)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五)审议《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六)审议《公司变更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或其他形式融资的议案》 (八)审议《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制订新<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制订和修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非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非法人合伙企业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非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非法人合伙企业单位印章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22日上午9: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院汇众大厦2号楼8层805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院汇众大厦2号楼8层; 联系人:刘红锦; 联系电话:010-82890758;传真:010-82790052 (二)会议费用:自理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