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0.10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担保额度,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5-13)。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将全资子公司吉林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天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37,45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辽源龙山区集能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山集能风电”),20,00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辽源西安区得能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得能风电”)。上述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8%。本次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调整系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担保总额内所进行的调整,已获得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山集能风电作为承租人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浦银金租以直接租赁方式为辽源市龙山区风力发电项目提供融资人民币37,450.00万元。同时公司为前述融资事项所对应主合同项下龙山集能风电所负全部债务向浦银金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天楹产业园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龙山集能风电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担保事项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得能风电作为承租人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鈊渝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鈊渝金租以直接租赁方式为辽源市西安区风力发电项目提供融资人民币20,000万元。同时公司为前述融资事项所对应主合同项下西安得能风电所负全部债务向鈊渝金租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担保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辽源市西安区天楹新能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以持有的西安得能风电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 1、公司名称:辽源龙山区集能风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4月17日 3、注册地点:辽源市龙山区创业便民服务中心6楼602室 4、法定代表人:杨栋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运营。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事项二 1、公司名称:辽源西安区得能风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4月17日 3、注册地点:辽源市西安区东星山语城d3.E13号301室 4、法定代表人:杨栋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运营。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一 1、合同主体: 保证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辽源龙山区集能风电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编号PYFLBZ0126000394)。 3、保证范围: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含租前息,如有)和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追究债务人违约责任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要求债务人缴纳的保证金(押金)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担保事项二 1、合同主体: 保证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辽源西安区得能风电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鈊渝金租[2026]直字0043号】的《融资租赁合同》。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租金、代垫费用、留购名义价款、租赁风险金,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用、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有效提高其融资效率,保障风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推进吉林辽源绿色氢能一体化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符合公司绿色氢能产业战略布局与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做到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控,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且上述被担保公司资产状况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实际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2.5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9.5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