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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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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305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总计149人,代表股份 101,115,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0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9人,代表股份101,115,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014%。 4、公司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0,399,1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1%;反对65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3%;弃权6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了2025年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39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5%;反对65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8%;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36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945%;反对6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39%;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7%。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393,6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57%;反对65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0%;弃权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3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73%;反对6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47%;弃权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0%。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40,8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4%;反对65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3%;弃权1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286,1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4%;反对66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9%;弃权16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石小琦、赵连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28,431,749股减少至428,409,749股,注册资本由428,431,749元减少至428,409,749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或现场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申报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敬梅 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0551-62969207 电子邮箱:wtkj@wantong-tech.net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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