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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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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3 证券简称:中望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2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35元 ● 相关日期 ■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13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95,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9,646,24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95,065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69,451,18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9,307,913.35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69,451,181×0.35)÷169,646,246≈0.35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35)÷(1+0)=前收盘价格-0.35元/股。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杜玉林、李红、刘玉峰、杜玉庆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35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5元。如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5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0-38289780-838 特此公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83 证券简称:中望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3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2.1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1.84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6月4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92.1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即以总股本169,646,246股扣除回购股份195,065股后的股份数量169,451,1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9,307,913.35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除权(息)日为 2026年 6月 4日。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因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2.1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1.8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6年6月4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69,646,2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5,065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69,451,181股。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69,451,181×0.35)÷169,646,246≈0.3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综上所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2.19-0.35)÷(1+0) =91.84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69,646,246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1.8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7,77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3%。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1.8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8,88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6%。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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