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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6-039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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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人民币8,000.00万元至人民币12,000.00万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9,900.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具体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提用金额不得高于股票回购资金的90%。该《贷款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借款期限为3年。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0元/股(含本数)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未来3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5月26日,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以公司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85.00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9,900.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具体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提用金额不得高于股票回购资金的90%。该《贷款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借款期限为3年。除上述专项贷款外,本次股份回购的其余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份数量为截至2026年5月26日的数据。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数据测算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2,077,753.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6,919.82万元,流动资产为1,446,692.60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2,0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占2025年12月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8%、2.52%、0.83%。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情况。在回购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增减持股份计划。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银河先生,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李仁莉女士;副董事长潘锐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慧亚女士;高级管理人员王涛先生、华毅先生、缪蕾敏女士、杨波先生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上述人员均回复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及未来3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上述股东或人员未来拟实施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作为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处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5、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883667、B884269540 2、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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