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827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编号:临2026-029 900923 百联B股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土地收储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杨浦区土储中心”)签订《上海市杨浦区国有土地收回补偿合同》,对公司位于共青路435号、共青路295号、共青路310、210号三幅地块实施收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的《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临2025-027)。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与杨浦区土储中心签订了《上海市杨浦区国有土地收回补偿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的《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土地收储的进展暨签订土地补偿合同的公告》(临2025-034)。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收到三幅地块的首次补偿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进展公告》(临2025-037)。 公司已经完成对共青路295号、共青路310、210号的搬迁工作,并与杨浦区土储中心签署了《收回土地交接确认书》,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3日、2026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临2025-050、临2026-002)。公司已收到共青路310、210号地块剩余补偿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临2026-003)。 二、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 公司与杨浦区土储中心签订《补充协议》,共青路295号地块收储面积经勘测定界后为39549.05平方米,收回补偿款按土地面积单价进行调整后金额为49968.4142万元。目前,公司已收到共青路295号地块剩余补偿款34824.3992万元,具体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进土地收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7 证券简称:百联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7 900923 百联B股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杨琴女士的辞任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杨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杨琴女士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田颖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田颖杰女士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目前,田颖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田颖杰女士简历: 女,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奥特莱斯事业部总经理,上海百联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任德勤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经理,砂之船(上海)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百联(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27 证券简称:百联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6 900923 百联B股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变更以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协调运转的公司治理机制,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增设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公司章程》相应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7 证券简称:百联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5 900923 百联B股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均含本数)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出具的《承诺函》,工商银行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具体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提用金额不得高于股票回购总金额的90%。该《承诺函》有效期截止到与工商银行签署融资合同之日起失效。 ●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12.48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仍需股东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系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存在公司因无法满足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经决策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目的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一条之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系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尚需依法履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48元/股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工商银行出具的《承诺函》,工商银行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具体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提用金额不得高于股票回购总金额的90%。该《承诺函》有效期截止到与工商银行签署融资合同之日起失效。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568.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3.90亿元,流动资产190.01亿元。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0.35%,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0.98%,占流动资产比例为1.05%。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主体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就因回购股份最终实施将可能导致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回购方案具体办理执行。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事项仍需股东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系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存在公司因无法满足其他债权 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 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四)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五)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六)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7 证券简称:百联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4 900923 百联B股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周三)上午10:3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4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5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6 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8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9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0 办理本次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临2026-025)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6-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协调运转的公司治理机制,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临2026-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上述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7 证券简称:百联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8 900923 百联B股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六合路58号新一百大厦1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 至2026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5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13、14、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6、7、8、9、10、11、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百联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4、议案5;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需回避表决议案10。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电话: 021-52383307)。 2、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地铁二号线江苏路4号口,公交921,939,20,44,825 路可达。 3、登记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9:00一16: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为保证会场的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2、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800号新一百大厦13楼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邮政编码:200001 4、联系电话:021-63223344 5、邮箱:blgf600827@bl.com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